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保險銷售行為,,銀保監(jiān)會日前就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收集處理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及保險業(yè)務活動相關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并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
征求意見稿對保險銷售資質條件、業(yè)務范圍,、保險產品信息披露,、保險營銷宣傳行為以及保險銷售的技術準備、人員準備,、渠道準備等作出規(guī)定,,明確要求銷售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的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投保人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并向投保人如實告知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準確、全面提示相關風險,,根據(jù)測評結果銷售相適應的保險產品,。
征求意見稿要求,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及其保險銷售人員不得使用強制搭售,、信息系統(tǒng)或者網頁默認勾選等方式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不得代替保險業(yè)務活動相關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的有關文書材料中簽名,。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資金管理機制,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資金收付管理,,保險中介機構應當開立獨立的客戶資金專用賬戶和傭金收取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