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阿里女員工案”二審宣判,濟南市中級人員法院判決維持原判,,張某因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事發(fā)當晚現(xiàn)場照片
此前,6月22日的一審判決時,,法院確認的證據(jù)中,,張某供述曾在宴請期間撫摸過周某,次日周某與其微信通話時告知酒店房間號,。判決書顯示,,周某因身體狀況不允許,未參加一審審理,。
法院認為,,張某趁被害人醉酒之機猥褻被害人,行為構(gòu)成強制猥褻,,其當庭翻供,,無認罪、悔罪表現(xiàn),,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懲處,。
周某通過媒體表示,,二審判決沒有達到她的預期,但最起碼告訴了大眾,,到底是誰有罪,。
張某妻子紀女士則表示,一審之后她申請作為辯護人查看了部分卷宗證據(jù),,她堅持認為事發(fā)當晚和次日的親密關系并非強制,。對于二審結(jié)果,她稱,,“我本人肯定是要申訴,,要跟律師商量下一步咋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