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北稻香村”之爭再起 蘇稻產品被判停止在多家電商銷售
中秋節(jié)臨近,,南北稻香村之爭卻再次升級,。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訴蘇州稻香村在電商平臺使用“稻香村”標識侵權一案作出裁定,,要求北京蘇稻食品工業(yè)有限公司,、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應立即停止在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微信公眾號“知產北京”發(fā)布消息稱,,在本案訴訟期間,,北京稻香村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為保全申請,請求對北京蘇稻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即北京蘇稻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wǎng),、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扇形商標、“稻香村”文字商標以及“稻香村集團”文字商標標識的蛋糕,、糕點,、月餅、面包,、餅干,、粽子等商品,并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wǎng)、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的宣傳推廣中使用“稻香村”扇形商標,、“稻香村”文字商標以及“稻香村集團”文字商標標識。
經審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北京稻香村公司作為第1011610號“稻香村”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同時考慮根據(jù)其提交的相關證據(jù)該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具有較大可能性,,其可以以此作為權利依據(jù)提出行為保全申請,。
“知產北京”發(fā)布的裁定結果顯示,北京蘇稻公司,、蘇州稻香村公司立即停止在上述多家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立即停止在上述電商平臺的涉案糕點等產品宣傳推廣中使用“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
據(jù)媒體報道,蘇稻始于1773年,,北稻始于1895年,,都有歷史積淀,雙方亦有多有合作,,都是國家認定的老字號,。資料顯示,,目前北京稻香村擁有270余家連鎖店,600余個經銷專柜,,年銷售額達50多億元,,除了經營糕點,其門下連鎖店如同小超市還經營各類其他品牌食品,,在北京當?shù)仡H受歡迎。
據(jù)介紹,,蘇稻實體店面沒有北稻多,,但2009年即開始涉足電商,近幾年電商發(fā)展很迅速,,目前占蘇稻營收30%-40%,,而且份額在逐漸增加。北京稻香村從2014年首次在天貓,、京東開設旗艦店,,也聯(lián)手百度外賣和京東到家探索老字號糕點零售O2O模式。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wǎng)記者注意到,,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在京東、天貓平臺,,均有上述蘇稻公司所產月餅銷售,,而在其運營的天貓旗艦店中一款蛋黃蓮蓉月餅月銷量更是高達76萬筆。
對于南北稻香村的商標之爭,,有業(yè)內人士對媒體記者表示,,爭執(zhí)雙方在業(yè)內都擁有較好的品牌口碑,經歷多年發(fā)展,,雙方均擁有自己穩(wěn)固的消費市場,,北稻與蘇稻十年來的商標糾紛,實際是原有地域格局隨著市場的變化而逐漸被打破而引發(fā),。南北稻香村可以嘗試通過談判,,明確雙方的“差別化”使用商標。(記者 韓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