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劉明公司一個750萬余元的賬戶被臨猗法院凍結(jié),。緊接著,他本人也被太原警方帶走,?!疤煺f,我是被臨猗公安列為網(wǎng)上逃犯的,。他們當面給臨猗公安打電話(讓他們過來)押人,但公安不來,,讓聯(lián)系臨猗法院,。”劉明說,,隨后,,自己被臨猗法院法警押回臨猗,并被送進看守所,。
在看守所,,劉明認識了七八個人,都和他有著相似的際遇,。他們先是陷入債務(wù)糾紛,,什么都不知道就被人起訴、缺席判決。其中一個叫張軍民(化名)的和他一樣,,發(fā)現(xiàn)問題時已被網(wǎng)上通緝,,成了逃犯。
據(jù)了解,,郝萬吉在臨猗法院分管執(zhí)行和部分民事審判工作,。劉明、張軍民等數(shù)名當事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們的案子背后都有郝萬吉的身影,,案件受到了郝萬吉的干預(yù)。
臨猗某民辦學校校長韓曉芳(化名)沒被抓,,但她認為自己的遭遇更窩火,。
2018年5月23日,韓曉芳向新京報記者回憶,,2008年5月底,,臨猗法院突然在她的學校里張貼了強制執(zhí)行通知書,白底黑字的手寫版,,沒蓋法院的紅章,。通知書張貼后,建設(shè)到一半的學校停了工,,700多名學生退學,。韓曉芳這才知道自己被臨猗縣民政局起訴了,而且一審宣判已有三個月,,早過了上訴期限,。
韓曉芳說,這場官司的由頭是2000年時自己向民政局購買了20畝土地的使用權(quán),,建校舍,。雙方約定總價款125萬,韓曉芳先付33.55萬頭款,,民政局將土地證轉(zhuǎn)移到她名下后再付90多萬尾款,。“我付完頭款后,,民政局局長不給z我辦土地證,。”韓曉芳說,,剩下90多萬她就沒給,。
為了問清官司的事,韓曉芳找過民政局和縣政府,。當年的副縣長和民政局副局長堅稱:絕對沒有起訴,。一個在臨猗法院工作的朋友給她偷偷復(fù)印了判決書,,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原告臨猗縣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