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真正的麻木不仁,。”這是負責辦理趙永璉案的永登縣紀委監(jiān)委審查調(diào)查組人員的一致共識,。2016年,,該縣苦水鎮(zhèn)沙灣村村民汪某的女兒得了重病。為給孩子治病,,這個并不富裕的家庭傾盡了所有,,欠下了“一屁股”外債,當聽說政府對因重大疾病且有困難的家庭可以救助時,,汪某立即到民政局低保辦申請辦理大病救助,。趙永璉以“事不好辦”“需要請客吃飯、打點領導”等為由,,先后3次向汪某索要人民幣4.5萬元,。這使得這個本已債臺高筑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而所申請的救助事宜也始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被索要的錢財則全部被趙永璉用于個人支出,揮霍一空,。
喪心病狂,,拿一對一結(jié)對幫扶對象的錢來扶她自己的“貧”
如果說在低保申請辦理上設門檻,、索錢財,是趙永璉利用職務之便索賄的伎倆,,那么,,對其幫扶貧困戶的“挖坑”搜刮,則完全暴露了內(nèi)心的貪婪,。
“在缺錢的時候,,我會想盡辦法‘掙錢’”。趙永璉所說的“掙錢”就是將“黑手”伸向了一對一結(jié)對幫扶對象楊某,。楊某是該縣龍泉寺鎮(zhèn)大澇池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也是一位需要精準扶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時還是趙永璉個人的精準扶貧幫扶對象,。按照各級黨委政府有關脫貧攻堅工作的安排部署,,黨員干部要一對一結(jié)對幫扶,努力解決困難群眾在生產(chǎn)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幫助其早日實現(xiàn)脫貧致富,。而趙永璉從一開始就沒有想著如何幫助楊某盡快脫貧,,而是把眼睛盯在了楊某本就捉襟見肘的“錢”上,。
趙永璉利用楊某想申請政府資金扶持開辦養(yǎng)殖場,盡快脫困致富的迫切心理,,以申請資金幫扶為幌子,,抓住“發(fā)財”的機會,,編造各種理由向楊某索要錢款,儼然把貧困戶當成了自己的“私人銀行”,,拿幫扶對象的錢來扶她自己的“貧”,。
新華社貴陽7月16日電(記者施錢貴)“地還是那些地,改變了種植方式,,收益就大不一樣,。”提起土地的綜合利用,,種了20多年地的潘國富很有感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