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臺立法院大幅降低罷免門檻分析稱或徹底“消滅”國民黨
記者崔明軒
臺“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大幅降低罷免門檻,。澳門《新華澳報》11月30日稱,,雖然在黨產問題上不斷追殺,,但民進黨顯然并不滿意,,未來他們只要看哪個國民黨“立委”、縣市長等不合心意,,就可以隨時發(fā)動罷免案,,仗著在該選區(qū)擁有較多支持者將這些國民黨公職人員攆下臺,,從而徹底“消滅”國民黨,。
臺灣“選罷法”原本規(guī)定,提議罷免案須原選區(qū)2%的選舉人共同提議,,13%共同聯(lián)署才成案,,而罷免案投票人數(shù)若不足原選區(qū)選舉人總數(shù)的1/2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shù)未能超過有效票數(shù)1/2以上者,,均遭否決,,即“雙二一制”。臺灣《中國時報》11月30日報道稱,,2014年臺灣民間發(fā)起“割闌尾計劃”,,部分網民鎖定當時的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吳育升和林鴻池,,不過最后僅蔡正元罷免案成案,,但未能通過,當時就有社團質疑“雙二一”太嚴苛,,民進黨承諾上臺后推動修法,。根據(jù)三讀條文,將來罷免案從需要原選區(qū)2%的選舉人共同提議,,下修至1%,;聯(lián)署門檻從13%降為10%;在罷免案通過方面,,同意票數(shù)從達到原選區(qū)選舉人總數(shù)的1/2降至1/4,。
此外,此次修法刪除“罷免不得宣傳”等規(guī)定,,廣播電視可有償提供時段從事宣傳,。新法同時將聯(lián)署時間延長一倍,其中“立委”“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和縣市長從30天改為60天,。需要注意的是,,“總統(tǒng)”和“副總統(tǒng)”的罷免并不適用“公職人員選罷法”規(guī)范。
罷免門檻大降后,,民進黨直呼“這是臺灣民主的勝利”,。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稱,衡量社會成本,,“選罷法”仍需維持一定的門檻,,只要不是基于濫用權力或報復惡斗性質的罷免,相信此次修法將在一定程度上監(jiān)督民意代表,?!堵?lián)合晚報》稱,民進黨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日前主張立專法解決婚姻平權爭議,,引發(fā)同志團體及聲援民眾的不滿,,發(fā)起罷免活動。國民黨“立委”許淑華認為,,從此事可反映出,,門檻一旦降低,民意代表若有一件事處理得不夠精準,,都可能被訴諸罷免,,社會安定性相對不足。
臺灣中山大學教授廖達琪稱,,罷免門檻降低代表選民監(jiān)督空間越來越大,,罷免變得容易,未來補選將成為常態(tài),,造成民主政治不穩(wěn)定,。據(jù)了解,1947年“罷免權”入法后,,就幾乎沒有被調整過,,唯一在1994年修了一次,還是“立委”為了自己,,把罷免門檻調高,。至今臺灣沒有民選首長、民意代表被成功罷免的案例,?!缎氯A澳報》稱,民進黨這次推出修改“選罷法”只是最低目標,,其“最高目標”是修訂“公民投票法”,,為推動“獨立公投”或“入聯(lián)公投”鋪路,,進而為實現(xiàn)“法理臺獨”創(chuàng)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