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張下一張法院判決書顯示,,段連排有一個特殊的身份:棗強縣政協(xié)委員,。收養(yǎng)三姐妹近四年后,,2010年5月13日,,長城網(wǎng)曾以《棗強段連排身殘志堅創(chuàng)大業(yè),大愛無疆人稱頌》為題,,對段連排的感人事跡進行報道,。他本人也被評為棗強縣第一屆“十佳自強殘疾人”,當(dāng)選為棗強縣第七屆政協(xié)委員,。報道中以“大愛無疆”形容了段連排,,稱段連排砸鍋賣鐵供宋家三個孩子讀書。二姐宋恒歡稱,段連排對三姐妹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收養(yǎng),,他們之間并未簽訂任何收養(yǎng)協(xié)議,,而報道中所稱“砸鍋賣鐵供三姐妹上學(xué)”也系夸大,三姐妹從未花過段家一分錢,。法院判決書還顯示,,段連排有犯罪前科,2002年1月9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棗強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1月4日被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包庇罪改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