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趙燕的遭遇,,很多人不解,,她為何會受到這樣的暴力毆打?
趙燕表示:當時她用英文讓執(zhí)法人員查看她的護照,在確認了護照信息后,,執(zhí)法人員似乎發(fā)現抓錯了人,,但是他們對此毫無歉意,。趙燕在當年7月22日,,與羅斯·里根律師所律師里根及華裔主管孫瀾濤見面,并正式委托他們向美國聯邦移民局索賠500萬元,。
事件發(fā)生后,,在當地華人華僑中引起強烈反響。2004年,,美國安保所處在橙色警戒中,。對于多數美國人來說,他們認為警察是在保護美國國土和美國民眾的利益,。因此,,在美國政府訴訟一個普通警察的案子中,由隨機抽樣而選出的由普通布法羅市民組成的陪審團沒有站在政府一邊,,而是站在警察一邊,,并且一致裁定洛德無罪。2005年9月8日,,紐約水牛城宣布庭審結果,,陪審團一致裁決被告洛德無罪,,當庭釋放,,并于當年官復原職。
對此判決,,趙女士非常不滿,。隨后,,在民事訴訟中向美國政府索賠1000萬美元。然后這場民事訴訟就進入了漫長的等待,,13年后,,千萬美元索賠拿回來了46萬美元的賠償。
時間跨越到了2017年,,紐約州羅徹斯特市聯邦法官伊麗莎白·沃爾福德8月7日裁決,,移民局警察對趙燕的“攻擊、毆打和非法拘留”負有責任,,應賠償醫(yī)療費,、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等共計約46.1萬美元。
法院判決指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邊境檢查人員羅伯特·洛德確有疏忽,,在美國與加拿大交界的尼加拉瀑布彩虹橋對趙燕施以“攻擊、毆打以及非法拘捕”,,因此裁定美國政府敗訴,。
代理聯邦檢察官肯尼迪在裁決之后表示,法官裁決給予趙燕46.1萬美元的賠償是正確的,,裁決實現了檢方一直尋求的正義,。他指出,雖然檢方先是刑事起訴羅德斯然后在民事起訴中又為他辯護,,在立場上顯得前后矛盾,,但原因是證明過度使用暴力的舉證責任,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是不同的,。
肯尼迪表示,,“通過在這起民事訴訟中辯護,我們?yōu)榈氖潜WC趙女士沒有因為自己的傷勢被不當賠償,,根據沃爾福德法官的說法,,賠償根據的傷情‘距離聲稱的程度相差很大?!?/p>
趙燕在起訴和隨附的法庭文件中稱,,那場沖突羞辱了她,讓她身心受創(chuàng),,不能工作,,并且從此害怕身穿制服的警察。她在文件中說,,“這一事件幾乎毀了我生活的方方面面,。”趙的律師9日也未應記者的請求立即對裁決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