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9月24日電 據香港頭條日報消息,,近日,馬來西亞航空5名工作超過20年的資深空服人員因身體質量指數(shù)(BMI)超標,,馬航以體重超重為理由把他們開除,,成為大馬國內航空領域的首例。
這5名資深空服人員為3男2女,,有關超重標準是依據身體質量指數(shù)(BMI)來定義,,他們在被開除的前6個月也曾接到公司管理層的警告信和要求解釋信。一名體重90公斤的53歲男空服員表示,,在期限的最后一天只差1公斤就能達標,,但公司最后仍然以超重為由開除了他。
他又說,,還有2名男空服員和2名女空服員在馬航工作超過20年,,年資已達主管級,但他們最終也因體重超標而被開除,。
馬航在2016年1月落實“體重管理計劃”,,要求所有空服人員要定期測量體重,,一旦超目標話就要在7天內作出合理的解釋,并轉為地勤人員,,如果3個月內仍無法達目標話就會被開除,。
另據《星洲日報》消息,馬來西亞空服人員職工會指除,,這一開除空服人員的決定帶有歧視性,,并促請人力資源部長介入。馬來西亞空服人員職工會主席依斯邁納沙魯丁9月21日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時揭露,,馬航日前基于超重理由解雇五名資深空服人員,。被解雇的空服人員分別為3男2女,年齡超過50歲,,在馬航服務已超過20年,。
依斯邁表示,有關超重標準是根據身高體重指數(shù)(BMI),,馬航開除5人前曾發(fā)出一封警告信及一封要求解釋信給相關職員,。其中一個例子是要求一名身高175公分、體重80公斤的53歲男性空服人員減重至67公斤,。
但據《新海峽時報》報道,,馬航在解雇信中指出,該名職員雖然已參與體重控制項目18個月,,但仍然“無法根據公司的個人儀容守則達到理想體重”,。
依斯邁表示,雖然馬航在解雇員工前曾發(fā)出警告信,,但空服人員的合約中并不包括體重相關的條件,。公司并不能以此作為解雇理由,因為沒有一條法律是允許公司以超重理由裁員,。他說這項行動不合法及帶有歧視性,。
其實,因空服人員體總超標而被炒魷魚在世界范圍內已非首例,。早在2015年9月份,,印度航空公司(Air India)曾下令125名空中服務員停飛,因他們體重過重,。據悉,,印航已給予時間讓他們減肥瘦身,但最后仍不符合標準,,只好將部分人轉為地勤,,部分人則被要求退休。
BMI指數(shù)(即身體質量指數(shù)),,是用體重公斤數(shù)除以身高米數(shù)平方得出的數(shù)字,,即:體質指數(shù)(BMI)=體重(kg)÷身高2(m),,是目前國際上常用的衡量人體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個標準。主要用于統(tǒng)計用途,,當我們需要比較及分析一個人的體重對于不同高度的人所帶來的健康影響時,,BMI值是一個中立而可靠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