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Durbin只是想說明,,如果選擇免費的平臺就必須付出代價,那么用戶被收集了哪些信息,,這些信息被發(fā)給誰,,還是需要告知用戶,,并得到他們的同意,。
正如Grassley所指出的,,至少對于消費者必須有一定的透明度,便于他們做出明智決定,,決定是否共享他們的數據,,以及如何使用這些數據。
首先,,在告知方面,,用戶應當有更清晰的信息,而不是不透明的政策和復雜的點擊許可頁面,。
扎克伯格建議,,在隱私方面可以考慮幾個原則將其編纂到法律條款里,。他提到的其中一個就是要有一套簡單實用的方法來解釋用數據做什么。
“我們很難說人們僅通過一份冗長的法律文件就能透徹地了解某件事,。這些文件需要以人們能夠真正理解的方式來實施,,同時也需要顧客真正理解。
”扎克伯格說,。
在獲得用戶同意方面,,參議員Ed Markey指出,他想提一個法案,,F(xiàn)acebook以及其他任何采集了美國人信息的公司,,必須得到用戶的同意許可,然后才能把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Markey問道:“你會支持通過立法來使其成為國家標準嗎,?”扎克伯格回答說:“參議員先生,從原則上來說,,是的,,我會的?!?br/>
值得一提的是,,扎克伯格在聽證會中還清楚地表態(tài)稱,在將遵守于5月生效的歐洲《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的同時,,還會在全球范圍推出類似的數據隱私保護規(guī)定,。
據悉,GDPR是迄今為止覆蓋面最廣的全球性數據隱私保護法規(guī),,將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
“GDPR包括一系列不同要點?!痹瞬癖硎?,“首先,,它能夠控制我們的所作所為,其次,,它要求企業(yè)的應用必須取得用戶明確同意,,并讓用戶控制選擇。我們也會如此,,我們將在應用中設置一個工具,,用戶可通過設置來控制他們的選擇?!?/p>
當然,,在很多方面Facebook并沒有給太多的承諾,但至少在征得用戶同意方面,,邁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