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尚表示,,將特朗普所涉“封口費(fèi)”案的宣判時(shí)間從原定的2024年7月11日推遲至9月18日,。
2024年9月6日,,梅爾尚宣布,將特朗普所涉“封口費(fèi)”刑事案判決日期推遲至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1月22日,,梅爾尚作出決定,無限期推遲在當(dāng)月贏得2024年總統(tǒng)選舉的特朗普所涉“封口費(fèi)”刑事案判決,。
2024年12月16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拒絕以特朗普享有總統(tǒng)豁免保護(hù)為由撤銷有罪裁定。
2025年1月3日,,梅爾尚作出決定,,將于1月10日就特朗普所涉“封口費(fèi)”案作出判決。
2025年1月9日,,紐約州上訴法院作出決定,,拒絕特朗普代理律師提出的中止特朗普“封口費(fèi)”案宣判動(dòng)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