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國《中央日報》報道,,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65歲)因追加簽發(fā)拘捕令,在一審判決前將繼續(xù)留在首爾拘留所接受審判。原計劃截止于本月16日的拘留期限延長至明年4月16日,。而之前若其被判無罪或緩期執(zhí)行,,則將被釋放,。
不過,,就新拘捕令一事,政界,、司法界等人士議論紛紛,。有司法界人士指出,“即使有先例,,也不能認為延長刑訴法中規(guī)定的一審拘留期限(6個月)理所當然”,。
當?shù)貢r間2017年5月25日,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被押送至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第二次公審。
報道稱,,新拘捕令的犯罪事實沒有包括在第一次的拘捕令中,,而是在起訴階段追加的收受樂天和SK集團的賄賂。負責審理前總統(tǒng)樸槿惠事件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22部(部長金世潤)就發(fā)放拘捕令解釋稱,,“擔心毀滅證據(jù),,延長拘留的理由、必要性和適當性被認可”,。
法院相關人員表示,,“由于前總統(tǒng)樸槿惠否認了所有嫌疑,審判部認為其很有可能在被釋放時毀滅證據(jù)”,。
對正在審理中的被告人簽發(fā)拘捕令這一權限隸屬韓國審判部,。在起訴前,對嫌疑人的拘捕令要通過檢察院申請,,由法院簽署,,但若正在審判,簽署則隸屬審判部,。
最近,,就新拘捕令一事,政界,、司法界等人士議論紛紛。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對拘留期限已滿的被告人追加拘捕令的相關規(guī)定,。但檢察院和法院認為,,如果起訴時公訴狀中的嫌疑多于拘留時拘捕令中的嫌疑,則可以追加發(fā)放拘捕令,。大檢察院相關人員表示,,“綜合刑訴法條文,拘捕令的對象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根據(jù)犯罪事實發(fā)放”,。
資料圖:當?shù)貢r間3月31日,韓國法院決定,批準拘捕前總統(tǒng)樸槿惠,。樸槿惠由此成為韓國1997年建立逮捕必要性審查制度以來,,首位受審、并被批捕的前總統(tǒng),。
1995年,,因受賄被拘留的韓國前總統(tǒng)盧泰愚(85歲)在一審判決結束之前簽署了追加拘捕令,在拘留狀態(tài)下接受了審判,。當時,,審判部行使自身權限,以涉嫌叛亂,、內(nèi)亂簽署了拘捕令,。
但是,有司法界人士指出,,“即使有先例,,也不能認為延長刑訴法中規(guī)定的一審拘留期限(6個月)理所當然”。崔順實的辯護律師李炅在表示,,“即使拘捕令中只記載了一部分的犯罪事實,,但如果同時被起訴并審理,那拘捕令的效力將涉及到所有犯罪事實”,。前總統(tǒng)樸槿惠方面的的辯護律師當天沒有發(fā)表立場,。
在首爾瑞草洞的首爾法院綜合大樓前,舉行反對延長拘留集會的100多名樸槿惠支持者在簽署追加拘捕令的消息傳出后,,表示了強烈的抗議,。支持者們紛紛表示,“樸槿惠前總統(tǒng)沒有罪,。大韓民國的民主主義徹底崩塌了”,。部分支持者甚至向警察投擲標語牌或者對其辱罵,情緒激動,。
韓國自由韓國黨批判稱,,“司法部響起了喪鐘。這是司法史上恥辱的一天”,。韓國黨發(fā)言人姜孝祥評論稱,,“司法部做出了違背法律原則、降低信任的決定”,。而共同民主黨發(fā)言人金玄表示,,“這一決定再次證明法律和原則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