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卿蒂勒森和國防部長馬蒂斯10月30日在美國參議院外交關系委員會參加有關“軍事力量使用”的聽證會,,該聽證會用以討論美國總統(tǒng)的發(fā)動戰(zhàn)爭權,。會上,兩人表達了相似立場——不應為《使用軍事力量授權法》(以下簡稱軍事授權法)設限,,呼吁保留現有授權法,。這是美國當局首次在公開場合,就美國總統(tǒng)這個權利進行辯論,。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網站10月30日稱,,在當天的聽證會上,蒂勒森表示,,現有軍事授權法為政府在全世界的反恐行動提供法律支撐,,美國不會在打擊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問題上,猶豫是否應適度動用武力,。蒂勒森呼吁,,即便國會要擬定新法,也應在新的軍事授權法生效后再廢除現有法律,,否則美國的軍事行動將因此產生混亂,,美國的反恐盟友會質疑美國在打擊IS問題上的承諾。蒂勒森還稱,,新軍事授權法不應有時間限制,,以便能迅速對敵人發(fā)起反擊,在地理上也不應設限,。馬蒂斯也表示,,為避免現有軍事行動產生大的混亂或出現停滯,2001年和2002年通過的軍事授權法不應被替換,,“必須認識到,,我們所在的時代沖突頻發(fā)”“如果(非某國政府的)敵手了解到我們某一天不能參戰(zhàn),或他們在哪個地域作亂我們管不了,,他們一定會那樣去做”,。
美國國會2001年在“9·11”恐怖襲擊事件后,通過了針對打擊恐怖組織的軍事授權法,,2002年在發(fā)動伊拉克戰(zhàn)爭前通過了另一項授權法,,此后未再通過其他軍事授權法,。路透社認為,兩名高官的表態(tài)證明,,特朗普政府不愿為軍事授權法增加限制,。美國國會兩黨為“9·11”后,國會是否在軍事授權上“割讓”太多權力給白宮爭論多年,。支持擬定新法的人認為,,2001年法案給了總統(tǒng)太多權力,讓他能在任何希望之處發(fā)動戰(zhàn)爭,,而不用國會或公眾點頭,。一些民主黨議員呼吁,在新授權法中加上“為什么,、在何地,、多長時間的限制”,而許多共和黨鷹派議員認為,,應由軍事指揮官決定如何打擊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