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巴西利亞4月5日電(記者張啟暢)巴西聯(lián)邦最高法院5日凌晨駁回針對前總統(tǒng)盧拉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批準盧拉入獄服刑。
巴西聯(lián)邦最高法院4日就盧拉辯護團隊提出的人身保護令舉行投票,,投票于4日下午開始,,5日凌晨結束。聯(lián)邦最高法院的11名法官依次進行發(fā)言,,最終以6比5的投票結果作出不支持人身保護令的決定,。
此次投票原定于3月22日舉行,在盧拉辯護團隊的要求下,,聯(lián)邦最高法院作出延期對人身保護令進行投票的決定,。投票結束后,盧拉辯護團隊表示需要研判下一步采取的對策,。
巴西司法機關在2014年啟動的大規(guī)模反腐調查中認定,,包括盧拉在內的多名政壇重要人物與國企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案有關。去年7月12日,,盧拉被判貪腐和洗錢罪名成立,,獲9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24日,,巴西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判定的罪名,,并將刑期增加至12年零1個月。
二審后,,盧拉辯護團隊向聯(lián)邦最高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稱盧拉在二審被判有罪且獲刑情況下,只有包括巴西國家高等法院和聯(lián)邦最高法院在內的各級法院駁回所有相關上訴后,,才能入獄服刑,。
巴西國家高等法院1月30日駁回盧拉的人身保護令申請,稱聯(lián)邦最高法院已于2016年作出決定,即二審被判有罪犯人可以開始服刑,,即便其仍有上訴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