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wǎng)重慶9月2日消息(記者劉湛 通訊員馬雪風)男子彭某與朋友聚餐,期間大量飲酒,隨后又駕駛小車送朋友回家,,結(jié)果不慎撞傷摩托車駕乘人員,。事發(fā)現(xiàn)場,彭某拒不承認是自己開的車,,但很快在證人的指認和監(jiān)控視頻的還原下,,彭某只得承認自己醉駕行為。
8月26日22時14分許,,重慶忠縣公安交巡警勤務(wù)二中隊值班民警接縣局110轉(zhuǎn)警稱,,在忠縣白公路曹坊溝大橋附近一處彎道上,一輛黑色小車與摩托車發(fā)生刮擦,,摩托車駕乘人員受傷,。
民警立即趕到現(xiàn)場,撥打120先將受傷較重的摩托車乘坐人高某送往醫(yī)院,。在查找小車駕駛員時,,摩托車駕駛員和圍觀群眾一致指認在一邊打電話的戴眼鏡男子就是肇事司機,在民警的詢問下,,男子彭某斷然否認自己就是司機,,稱自己只是車上的乘客,司機是一名女性,,因為出了車禍害怕,,離開了現(xiàn)場,自己是留下來幫忙察看傷者傷情的,。但對民警要求提供女司機的信息卻不能自圓其說,。且彭某說話期間眼神飄浮、語序混亂,,滿嘴酒氣,,明顯處于醉酒狀態(tài)。
民警決定讓他先進行酒精呼氣檢測,,一方面通知指揮室查詢肇事車輛運行軌跡,,經(jīng)測試,,彭某的呼氣酒精含量竟達到321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整整4倍,。很快肇事小車事發(fā)前運行軌跡視頻也清楚的鎖定了駕駛該車的司機正是彭某,,看到這一鐵證,彭某再也無法抵賴,,只得承認了自己酒后駕駛小車撞傷他人的違法事實,。
原來當天下午17點20分左右,彭某與朋友陳某等人在中博大道某餐館吃飯,,期間幾人大量飲酒,,很快都處于醉酒狀態(tài),晚上21時50分左右,,彭某與陳某相互攙扶著走出餐館,,鉆入停放在路邊的肇事小車內(nèi),由彭某駕車,,準備回官壩鎮(zhèn),。在行駛至白公路附近彎道時,因酒意發(fā)作,,與對向摩托車相撞,,致摩托車駕駛員受傷。民警估計,,按彭某的醉酒程度,,若繼續(xù)行駛,極有可能會在回官壩鎮(zhèn)的山路上發(fā)生嚴重事故,。目前忠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已對彭某以危險駕駛罪予以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