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惠秀燕
近日,,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指出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根據地方自愿,,合理制定試點方案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等13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今后,,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行開發(fā)、聯營,、入股等方式運營集體租賃住房,。從全國住房土地供給角度來說,集體土地供應住宅用地的禁區(qū)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了,。
作為房地產開發(fā)最重要的成本,,住宅用地的供應方式改變在撥動市場的神經。這一政策將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投入租賃市場的多元方式在供應端解決現實痛點,,從而進一步有效盤活租賃市場,。
《方案》指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可以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長效機制,;有助于拓展集體土地用途,,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促進集體土地優(yōu)化配置和節(jié)約集約利用,加快城鎮(zhèn)化進程,。事實上,,在7月20日,由住建部等9部委聯合發(fā)布的《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中就曾提到,,鼓勵大城市,、超大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此次提出的《方案》正是對發(fā)展住房租賃工作的進一步落地,。
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運營模式,,除了能夠解決開發(fā)商因住宅用地用于出租時的低回報率等問題,影響參與積極性,;更重要是建立統一的租賃平臺,,完善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規(guī)則,,保證租客的利益。不少租客對租房抱有怨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租賃市場尚不完善,,房東可以隨意漲租金,隨時趕走租客,,租客權益沒有保障,。本次納入的試點城市均是經歷過房價快速上漲的大城市,更是人口凈流入穩(wěn)定城市,,實施這一政策后,,可進一步緩解城市供地壓力。
鼓勵集體建設用地用于開發(fā)住房租賃市場,,是解決租賃住房市場土地供應的保障之一,,可以擴大租賃市場的有效供給。美城股份資深分析師李青表示:“租賃土地政策的有效推進,,有助于理順這些城市的用地關系,,平衡供地結構。國土資源部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有利于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這13個試點城市基本都屬于一、二線城市,,也是國有土地相對緊張的城市,,如果部分集體建設用地進入租賃市場,不僅有利于房源供應,,也有利于城中村改造”,。
此次集體土地入市租賃政策繼續(xù)強調了“房子是用來住的”定位,也折射出政府抑制炒房行為的決心,,讓房子以后真正落實居住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