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丁國鋒 本報通訊員 顧建兵
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由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曹忠明擔任獨任審判員,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的一起政府信息公開案近日當庭宣判,。此次庭審僅耗時9分鐘,是自去年南通法院推行行政訴訟簡易審程序以來,開庭時間最短的一起“民告官”案。
今年8月,啟東市富士達紡織公司向啟東市人民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請求查詢和復印本公司在拆遷時的賠償款明細及本公司機器設備動遷費及設備去向,。
8月30日,受啟東市人民政府委托,啟東市公路建設大會戰(zhàn)總指揮部作出答復,富士達公司所申請公開的拆遷賠償款已支付給江蘇華安資產(chǎn)監(jiān)管有限公司抵償部分債務,因公開賠償款明細涉及第三方公司的隱私,經(jīng)書面征詢其意見,該公司不同意公開,故決定不予公開,;機器設備一并由該公司自行拆遷,不屬于啟東市政府制作和保存的信息,故該信息不存在。
9月4日,富士達公司向南通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答復書,責令啟東市政府依照申請公開信息,。
考慮到該案系政府信息公開案件,且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較為明確,雙方矛盾并未激化,南通中院決定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簡易程序,。
庭審中,雙方就爭議焦點展開辯論。聽取雙方意見后,曹忠明認為,針對原告申請公開的內(nèi)容,被告分別作出處理,且盡到勤勉的檢索義務以及合理說明義務,。原告申請公開賠償款明細涉及第三方隱私,被告不予公開符合法律規(guī)定,。故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作出的答復并無不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隨后,曹忠明又對另外兩起政府信息公開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3起案件總耗時30分鐘,。
南通中院行政庭庭長楊德華介紹說,去年以來,南通法院已適用簡易程序?qū)徑Y(jié)各類行政案件300余件,平均審理天數(shù)25天,最短的從立案到結(jié)案8天,最快開庭時間僅9分鐘,較以往適用普通程序平均審理天數(shù)縮短60%以上。
據(jù)介紹,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后行政訴訟案件的受理范圍拓寬,加之立案登記制全面實施,行政案件數(shù)量呈井噴態(tài)勢,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2015年,南通法院收案數(shù)同比增長83.1%,其中政府信息公開類一審案件437件,同比增長115.3%,。以往,所有行政案件一律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qū)徖?導致簡單案件曠日持久,重大、疑難案件沒有足夠時間和審判力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