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年為何要害戴家三口?
如今已43歲的羅某交代,,1996年夏天,,他跟幾個老鄉(xiāng)來到椒江打工,認(rèn)識了吳某,。當(dāng)時手頭沒錢,,跟著吳某去偷過兩次東西,,其中一次偷了洪家街道一所幼兒園,,將二樓辦公室內(nèi)的錄像機、錄音機等物盜走,,賣了一點錢,。之后,兩人覺得應(yīng)該去打工賺點錢,。
那年9月10日左右,,兩人在洪家勞務(wù)市場找工作,剛好遇見了前來招工的戴父,。戴父跟他們說,,到他家?guī)兔ψ鲭u蛋卷,活兒簡單好上手,。
到戴家3天后,,吳某看到戴家小兒子從銀行取錢回來,就與羅某商量偷錢,,原本計劃先把人敲暈,,再把人綁起來。
9月14日晚10點左右,,兩人用事先準(zhǔn)備好的鐵棍把從樓上下來干活的戴家小兒子敲暈,,再用廠里的繩子把人綁起來,移到隔壁的配電機房,,取下他手上的金戒指,。
不久,兩人發(fā)現(xiàn)戴家小兒子死了,,就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把老板家里的人弄死后再找錢。
9月15日凌晨2時許,,兩人等戴母下樓準(zhǔn)備宵夜時,,用鐵棍敲打脖子,,再用繩子把她勒死。
之后,,又謊稱樓下活太多喊老板戴某來幫忙,,等戴某下樓后,以同樣的方式將他殺死,,拿走了他脖子上的金項鏈,。
也許是太心慌,殺了三人后,,兩人放棄了殺害戴家兒媳,。
兩人在屋內(nèi)找到300元錢后連夜出逃,一路輾轉(zhuǎn)來到長沙,,將搶到的金手鏈賣了2000多元,,平分后各自逃亡。
之后,,羅某到處打零工,,為了逃避抓捕,他找人制作了假身份證,,曾到廣東,、福建等地工作,之后去了臺州溫嶺一段時間,,打了幾個月的工,,覺得不安全,又換了一個地方,。在潛逃中,,羅某還遇到了喜歡的女人,但一直不敢領(lǐng)證結(jié)婚,。直到在老家的民宿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