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9月22日消息(記者 高藝寧) 今天上午,,記者從最高檢獲悉,江西豐城發(fā)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有了最新進展,,檢察機關已依法對25名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并采取了相關強制措施,。
事故發(fā)生后,,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反貪污賄賂總局二局介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織江西省和宜春市檢察機關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在國務院調查組的支持配合下,立足檢察職能,,迅速有序開展偵查工作,。
檢察機關專案組在最高檢的統(tǒng)一領導和組織協(xié)調下,依法查清工程項目建設中監(jiān)管部門存在的嚴重失職瀆職問題,。經調查,,事故暴露出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有的人忽視安全生產工作,,對企業(yè)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不予以查處,;有的人違規(guī)違法招投標,甚至違法趕工期,對事故的發(fā)生負有重要責任,;有的人甚至貪污,、私分國有資產等問題。
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豐電三期擴建工程原總指揮鄧勇超(副廳級),、國家能源局華中監(jiān)管局電力安全監(jiān)管處原處長張志祥,、電力工程質量總站監(jiān)督處原負責人白洪海、豐電三期擴建工程質量監(jiān)督項目站原站長楊飛云,、豐城市工信委原主任涂愛平等25人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了強制措施,。同時,檢察機關還對公安機關查辦的25名涉嫌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