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政事兒”微信公號11日報道,近日,,海南省瓊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陳列雄的犯罪事實,,在海南電視臺曝光。
據(jù)公開資料,,陳列雄是海南澄邁人,,1954年生,16歲參軍,,曾先后擔任鎮(zhèn)長,、鎮(zhèn)委書記、市委常委等職,,2009年擔任瓊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4年退休,。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軍人出身的他曾是海南的“政治明星”,1997年,,時任瓊海市委常委,、溫泉鎮(zhèn)黨委書記的他,當選中共十五大代表,,還榮獲過“全國十佳人民滿意公務員”,、“全國優(yōu)秀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全國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曾在三年間,,兩度登上人民大會堂向中央領導和全國人民匯報,。
然而,在退休一年后,,2015年3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diào)查。
2016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列雄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陳列雄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陳列雄在擔任瓊海市嘉積鎮(zhèn)黨委書記,,瓊海市委常委、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瓊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共計收受賄賂人民幣769萬元,、港幣80萬元,。
“政事兒”注意到,根據(jù)審判視頻顯示,,2016年9月受審時,,陳列雄當場發(fā)話“指示”審判長,對審判程序提出“指導意見”,,還給自己量刑,。
“審判長,我就說咧,,這22宗罪都是我主動承認的,,”陳列雄大手一揮,“所以沒有什么異議的話,,就不要一一列舉了,,就是通過就算啦!”
“行不行,?干脆一點,。”見審判長“無言以對”,,陳列雄又補了一句,。
之后,審判長對陳列雄給予了回應:“法院還是需要走這個程序,,所有證據(jù)要經(jīng)過法庭的舉證質(zhì)證,,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jù)”,。
聽了解釋,陳列雄笑了:“噢,,都是我主動承認的,,這個就干脆……”此時,他又揮了一下手,。
審判長打斷他:“你這個是態(tài)度的問題,,下面在量刑的時候,公訴人會出示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