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第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規(guī)定,,三被告應向原告賠償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并承擔連帶責任。趙新宇的父母則提出了包括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內的182萬元的賠償。杰森父母要求三被告賠償包括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在內的167萬余元的賠償,。
被告稱飛行員明知“黑飛”
昨天上午開庭時,,三被告委托一名律師應訴,陳偉親自到庭,。
三被告答辯稱,,對原告方陳述的事實經過沒有異議,但飛機墜毀的事情與陳偉和喬治海茵茨公司沒有關系,,原告起訴沒有依據(jù),。被告方還提出,杰森是這次航空事故的直接侵權人,,應該承擔侵權責任,現(xiàn)在杰森死亡,,要求追加作為杰森繼承人的其父母為被告,。趙新宇明知黑飛還要參與,在此次事故中存在過錯,,應當相應減輕被告的賠償責任,。
陳偉表示,杰森和趙新宇都是持有飛行駕照的飛行員,,在此情況下,,兩人都進行了此次飛行,杰森在美國沒有工作,,是自己邀請他到國內“來玩”,,而趙新宇是聽別人說自己公司的飛機性能好于是過來試試,并不是自己公司請來的,。
陳偉說,,他邀請杰森過來一起飛,是覺得“有義務通過自己的舉動向國人展示,,低空飛行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被媒體稱為“黑飛狂人”的陳偉曾于2014年4月8日,,駕駛一架小型飛機降落在綿陽北川新縣城的一個加油站,,邁出艙門要工作人員給飛機加油。這段飛機開進加油站的視頻火爆網絡,,陳偉因為“黑飛”被相關部門處罰60萬元,。
此案未當庭宣判。
■ 追問
“黑飛”為何屢屢發(fā)生,?
專家稱通用航空領域法律規(guī)定有不足并且滯后
據(jù)公開報道,,去年我國在通用航空領域已發(fā)生10余起墜機事故,致近20人死亡,。
去年3月20日傍晚,,一架民用小型直升機墜入合肥董鋪水庫,,造成一死一傷的悲劇,后經民航監(jiān)管部門查證,,這架小型飛機屬于黑飛,。
同年10月末,滑翔機愛好者龔某駕駛一架三角形動力裝置滑翔機,,在崇明縣港沿公路近北海灘附近墜毀,。據(jù)悉,龔某是去年7月份在上海市區(qū)購買的這架滑翔機,,后將飛機運回至崇明家中,,升空當天是他第一次飛行。
北京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張起淮律師表示,,隨著時代發(fā)展,,通用航空領域的市場越來越大,但是我國現(xiàn)有的法律法規(guī),,對飛行器的人,、財、物方面的監(jiān)管與規(guī)定都沒有跟上,,于是市場需求和監(jiān)管薄弱的矛盾越來越突出,,在這個監(jiān)管空隙下,就有人開始冒險進行“黑飛”以謀取利益,,這也凸顯了現(xiàn)有通用航空領域法律規(guī)定的不足和滯后,。
新京報記者 王巍
本版攝影/新京報記者 王巍
原標題:安徽“黑飛”墜機 遇難飛行員家屬起訴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