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王雅琴終于打通了于振樓的電話,。她提供的電話錄音顯示,,于振樓稱公司現(xiàn)在資金周轉困難,,老總已經(jīng)回北京籌錢,等老總回到武漢之后,,一定把房租交給朱女士,。于振樓讓王雅琴等人與朱女士好好溝通下,下次房租可以直接交給她,,不必再通過中介公司,。在電話中,,王雅琴要求和于振樓、朱女士三方一起見面商量如何解決,,但于振樓始終回避,。
當天,王雅琴又通過朋友查詢發(fā)現(xiàn),,我友家房地產經(jīng)紀有限公司變更了法人和地址,。“新地址其實在一棟居民樓里,,我敲了好久的門都沒人應,,旁邊一位住戶說那家住的是一個做翻譯的小伙子,沒有公司辦公,?!?/p>
自此之后,于振樓將王雅琴4人號碼拉黑,,電話不接,、短信不回,完全“失聯(lián)”,。后來,,王雅琴等人又撥打市長熱線投訴。9月18日,,洪山區(qū)房管局一位王姓工作人員回復說:房管部門之前已經(jīng)遇到過數(shù)起類似投訴,,這家公司明顯是一家“騙子公司”,但因為該公司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因此“也管不了”,;同時,該公司即使來備案,,房管部門也因為它“劣跡斑斑”而不會給它備案,。
湖北仁濟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斌認為,該中介未按法律規(guī)定辦理備案,、房管部門負有對中介經(jīng)紀行為的監(jiān)管職能,,稱“管不了”并不合規(guī)。
這名王姓工作人員還向王雅琴建議,,聯(lián)合房東一起起訴我友家房地產經(jīng)紀有限公司,,首先房東與中介終止合同,要求中介支付拖欠的房租,、退回押金,;然后王雅琴再與房東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9月20日晚上,,朱女士通知物業(yè)斷電斷水,,要求王紅瑩等4人必須于21日之前搬離,。萬般無奈之下,9月21日上午,,她們分別出去重新找房子,。那天,她們搬家一直搬到夜里11點,。
起訴路漫漫
無獨有偶,。租住在洪山區(qū)珞南街圓夢美麗家園8棟3單元的殷穎也“被于振樓擺了一道”。10月8日,,房東王先生給殷穎室友打來電話,,說已經(jīng)很長時間沒有收到房租。殷穎告訴記者,,她交了3個季度的房租,,但房東只收到兩個季度的錢。
房東王某表示,,他今年4月份與于振樓簽訂了代理合同,,但現(xiàn)在始終聯(lián)系不上于振樓。10月13日,,王某向于振樓所在公司發(fā)出律師函,,解除了合同。之后,,王某與殷穎等人協(xié)商,,同意雙方各退一步:殷穎繼續(xù)免費住兩個月,期滿后雙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殷穎的朋友,,徐鐵也碰到了類似的“霉頭”?!拔医衲?月底跟一家叫做中原偉業(yè)的中介公司簽了合同,,租住在友誼大道東園時光道小區(qū)內;但10月中旬,,一個自稱房東的人找上門來,,說他沒收到中介的錢,要求我們搬走,?!毙扈F說。
“房東就來過那一次,,之后沒見過,。但不管怎樣,,我是不會搬走的,?!毙扈F認為,他是和中介公司簽的合同,,房東無權趕他走,。而鄒倩在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咨詢時,也得到了同樣答復,。
9月18日,,鄒倩到洪山區(qū)人民法院法律援助窗口咨詢時,接訪人表示:房東與中介簽的是代理合同,,租客與中介簽的是租賃合同,;房東即使沒有收到房租,只能找中介而無權趕人,。就目前而言,,在聯(lián)系不上中介的情形下,鄒倩等人直接告房東是最方便的,。
“從入住到搬離,,我一共交了3次房租,分別是3月底,、5月底和8月底,,另外3人的情形也是一樣。按理說,,我們應該住到12月份,。”王雅琴告訴記者,,“因為于振樓沒有把我們的租金及時交給房東,,我們才被趕了出來。算上物業(yè)費,、押金和違約金,,我們4個人的損失在2.1萬元左右?!?/p>
不久前,,王雅琴等人已將朱女士以及中介公司一同起訴至洪山區(qū)人民法院,討要損失,。10月21日,,洪山區(qū)人民法院已經(jīng)受理此案。而對殷穎而言,,她還拿不定主意是否起訴房東:“起訴吧,,肯定要翻臉;不起訴吧,,又咽不下這口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