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欲,,是罪惡之源。
男子趙,,某銀行太原古交市支行綜合柜員,,主要負責銀行柜臺日常業(yè)務的授權,、現(xiàn)金交撥以及金庫現(xiàn)金交接。去年2月9日,,趙當班負責分發(fā)和保管銀行庫存現(xiàn)金,,趁人不備,將庫存現(xiàn)金22萬元藏匿于棉衣中,。
當日下班后,,趙將22萬元拿回古交的臨時住處。2月10日一早,,趙帶著22萬元現(xiàn)金乘車回到忻州市五臺縣家中,。途中,在五臺縣城歸還了向堂哥借的6萬元,。
該銀行古交市支行職工上班后,,發(fā)現(xiàn)庫存現(xiàn)金缺少22萬元。職員將這一情況匯報給了支行行長徐,。由于趙當天休息,,徐趕緊聯(lián)系了趙的父親和二姐。徐開車到了趙家,趙承認錢是他拿的,,還說只剩16萬元了,。徐開著車,帶著趙的父親和二姐拿上16萬元到了古交,。之后,,由銀行職工籌款6萬元。公安機關偵查期間,,趙的近親屬將剩余6萬元交還給某銀行太原古交市支行,。
趙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秘密竊取單位財物22萬元,,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趙主動向辦案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公訴機關的指控,趙無異議,。
趙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原標題:山西一銀行柜員趁人不備 下班順走22萬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