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丹東
“共享汽車”最近賺足了風頭,。
當然,這番情形也無可厚非,。有“共享”“互聯網+”這兩個主流標簽加身,“共享汽車”想不上頭條都難。
不過,風光歸風光,“共享”與“互聯網+”這兩個主流標簽也讓“共享汽車”的未來有幾分飄忽不定,。
不管是“共享”還是“互聯網+”,都決定了其參與者的不唯一性,甚至還有某種程度的匿名性,。從社會既往發(fā)展看,參與者越多,從眾效應越突出、法不責眾的心理越明顯,。此種情形下,“共享汽車”面臨的風險不小,。
這并非杞人憂天,“共享單車”已有前車之鑒,在此也不必贅述。依“共享單車”的慘痛經歷,“共享汽車”也面臨遭損毀的風險,盡管不少平臺都提前作了聲明也有一些罰則,但敵不住“高手在民間”,更擋不住別有用心之人,畢竟,汽車的價值比單車可高多了,。
杜絕這些風險,既需要法律,也需要誠信,;既要硬約束,也要軟環(huán)境。法律問題好解決,誠信軟環(huán)境卻需久久為功,。
“共享”本身就是一種自律的理念,本身就對社會誠信環(huán)境有較高要求,。在社會誠信軟環(huán)境仍在大力建設的背景下,發(fā)展“共享經濟”,開好“共享汽車”,難以寄希望于誠信意識瞬間“爆表”,只有大力推進社會征信體系建設這一條路。通過失信“黑名單”等具體措施倒逼公眾誠信意識提高,唯有如此,“共享經濟”才有植根的土壤,“共享汽車”才能真正開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