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lián)播》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決定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蘇、浙江,、山東,、四川七省市法院范圍內試點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機制,當事人可在試點法院范圍內,,就近或自愿選擇任一法院提交訴訟服務申請,,辦理立案、開庭,、執(zhí)行等訴訟業(yè)務,。
2015年10月21日起,福建省法院全面推行“跨域”立案訴訟服務,,當事人可選擇就近的中,、基層法院或法庭辦理立案事務,截至今年3月27日已經“跨域”立案11298件,,超過54%的案件在1小時內,、74%的案件在1天內得到處理。在福建晉江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窗口,,顏文穎法官告訴記者,試行這個跨域系統(tǒng)以來,,給其他法院立了1096個案件,。
王先樹律師因為晉江陽光彩印公司訴南安南華鞋業(yè)公司償還承攬款案,,30日下午到晉江法院起訴,他說跨域立案最大便利是讓“群眾少跑路”,,“比如我們這個案件,,到南安立案要半天時間,我們在這立案20分鐘就可以了,,交通費用這塊都省下來了,。”
最高法決定在北京,、上海,、福建、江蘇,、浙江,、山東、四川七省市法院范圍內試點跨域立案訴訟服務機制,,當事人可在試點法院范圍內,,就近或自愿選擇任一法院提交訴訟服務申請。
最高法立案庭庭長姜啟波表示,,改變各個法院之間條塊分割,、各自為戰(zhàn)的狀況,建立起法院之間橫向和縱向系統(tǒng)化,、常態(tài)化,、制度化的協(xié)同聯(lián)動機制,開創(chuàng)跨地域,、跨法院,、跨層級的訴訟服務新格局。
最高法要求,,法院要公開包括登記立案在內的辦事標準,、服務流程、投訴電話等,,形成公開機制,。(記者孫瑩 福建泉州臺記者 杜儒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