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某的小超市被自己的親生兒子打砸,。警方供圖
華龍網(wǎng)4月16日13時39分訊(記者 闕影)近日,,重慶沙坪壩區(qū)山洞派出所的陳警官、胡警官接到一群眾報警,,稱自己上班的超市被人用棍棒一頓亂砸,,造成大約3萬元的損失,。民警迅速出警,驚訝地發(fā)現(xiàn)砸店的人竟然就是報警人陳某某的兒子黃某,。
兒子怒砸母親上班的超市,,緣由何起?原來,,2008年起陳,、黃母子二人就在一起經(jīng)營這個超市,陳某某在沙坪壩區(qū)山洞購買了一套住房,,房產(chǎn)證上寫著母子二人的名字,,她還給兒子黃某買了一輛長安車用于日常拉送貨。2012年,,黃某離開了超市,,其母就給了他7.5萬元作為利潤分成,雙方當時無爭議,。
后來,,陳某某想將山洞的房子賣掉,于是在辦理過戶登記時叫來了黃某,,讓他簽字,,但黃某認為自己也是房屋所有權(quán)人,也應得到部分賣房款,,同時還應分得超市三分之一的股份,。陳某某拒絕了黃某的要求,黃某就選擇亂砸超市的方式,,逼其母陳某某支付其賣房款以及黃某認為共同經(jīng)營超市未分得的盈利共計30萬元,。陳某某并未理會兒子的要求。
民警在了解到情況后,,當場對雙方進行了調(diào)解,,本以為黃某不會再采取過激方式來逼迫母親付款。誰料到4月8日,,黃某再次來到山洞,,砸壞陳某某停放在超市門口的HAVAL牌 H6越野車的擋風玻璃并在車身兩側(cè)造成兩條劃痕。民警再次出警,,因考慮到黃某的行為都是由家庭糾紛矛盾引起的,,便對其進行勸阻告誡。
已過而立之年的黃某卻認為母親有一直撫養(yǎng)他的義務,。4月9日,,黃某再次來到山洞,將兩瓶機油潑灑在超市內(nèi),以逼其母陳某某向其支付30萬元,。陳某某再次報警求助警方,,民警再次出警并依法取證,嚴厲批評了黃某,,并告知他,,鑒于他的違法行為是由家庭內(nèi)部矛盾引起的,如果他不愿意達成調(diào)解,,公安機關(guān)將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故意損壞財物的行為作出治安拘留的處罰,,黃某表示接受調(diào)解。
經(jīng)過民警近8小時的調(diào)解,,陳某某同意支付黃某23萬元,,黃某也表示接受,并且日后不會再采取類似過激的方法對待母親,。雖然黃某如愿以償分得財產(chǎn),,但陳某某表示他失去了原本濃濃的母子情。
民警提醒:金錢有價情無價,,當家庭存在矛盾糾紛時,,應采取合法手段積極協(xié)商解決,否則在失去親情的同時還可能受到法律的懲處,。
原標題:親生兒子多次打砸母親店鋪 只為退伙分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