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目前無法介入民間借貸交易過程,,僅能對討債行為中的暴力,、詐騙問題追究刑事責任?!疤茁焚J”打著合法旗號,,以“經(jīng)濟糾紛”為幌子,令受害人官司十打九輸,。
專家建議受害人,,若在民事訴訟渠道難以討回公道,也可以走刑事訴訟渠道。保留有力證據(jù),,以法律為武器進行人身,、財產(chǎn)“保衛(wèi)戰(zhàn)”。
中央財經(jīng)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提醒借款人,,簽署不符合實際金額的協(xié)議,、房產(chǎn)等重要抵押品全權委托等容易產(chǎn)生糾紛,需引起警惕,。監(jiān)管部門可建立機構負面清單及非法放貸人“黑名單”并及時公開,。建議地方公安機關與檢察、法院,、工商,、金融辦等部門齊抓共管,共同構建防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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