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六有”皆無只因貪)
“被告人張慧光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wǎng)日前公開了張慧光案裁判文書,。
張慧光,,北京市文資辦原黨委書記、副主任,,她曾任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局長,。如果在網(wǎng)絡上搜索“張慧光”這一關鍵詞,會出現(xiàn)幾十萬個條目,。作為一名正局級領導干部,,她的工作照光彩照人,。然而,今昔對比,,已判若兩人,。
有聲有色地工作、有滋有味地生活,、有情有義地做人,,這“六有”是張慧光信奉的人生信條,她對自己的這一總結(jié)很是得意,。然而,,背離了黨紀國法,她的行為讓“六有”變了質(zhì),。
假公濟私,,工作豈能有聲有色
2015年7月的一天,張慧光正在批閱文件,,臉上露出一絲不安的她,,在一份文件上簽署了“同意”。這份文件就是將要提交市委巡視組的《關于2012,、2013年領導工作例會缺失會議記錄有關情況的說明》,。
會議記錄為何無緣無故缺失?張慧光的這一做法,,實際上是為了掩蓋工作的失職——“三重一大”事項未按要求上會研究,。
紙終究包不住火。2015年9月12日,,張慧光被北京市紀委專案組的工作人員帶離辦公室,,就再也沒有回來。
位于北京車公莊的“新華1949”文化創(chuàng)意園,,有多家文化創(chuàng)意企業(yè),。園區(qū)中心,還有一個由新華印刷廠改建而成的展示中心,,豐富的展品讓參觀者感受到文化創(chuàng)意產(chǎn)業(yè)的魅力,。有人說,張慧光在文資辦工作的幾年,,確實搞出了一些“政績”,。但在“政績”的光環(huán)中,卻總有一些讓人看不透的東西,。
“她這個人欲望太高,,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特別是到文資辦以后,,對職位,、權力的期許更高,。作為黨委書記,不安守本職,,卻一心想在有限的幾年時間里,,再上一個臺階?!北本┦屑o委監(jiān)委第八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孫利清告訴記者,,張慧光特別熱衷于那些轟轟烈烈、“有聲有響”的活動,,有的項目甚至親自參與操持,。而這些,正是她撈取“政績”的資本,。
原大連市常務副市長曹愛華貪污,、受賄獲刑8年半。此前,,中央巡視組曾指出“大連幫”的問題,,大連市在對相關意見反饋整改的通報中點名七人,曹愛華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