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蘭某是公交三公司的司機,,在履行職務過程中致使張某受傷,應由公交三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法院依法確定公交三公司負擔80%的賠償責任。
此次交通事故應由平安公司首先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其次由平安公司根據賠償責任比例在商業(yè)三者險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公交三公司按責任比例賠償,。
故豐臺法院判令平安公司賠償張某營養(yǎng)費,、殘疾賠償金等共17萬余元,公交三公司賠償張某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殘疾賠償金等共176萬余元。
上訴被告方認為一審認定的責任比例過高
公交三公司認為一審判決護理費的護理期限計算為20年,,時間過長提起上訴,,并認為交管部門認定的責任比例應按公司70%,張某30%計算賠償數額,。
北京二中院經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確定公交三公司承擔80%的賠償責任并無不當。關于護理期限,,根據查明的事實,,張某經鑒定為一級傷殘,,生活活動能力完全喪失,一審法院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護理期限為二十年并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宋霞
編輯/王浩雄
原標題:父女遇車禍被夾兩車間 司機竟無視傷者死踩油門最近幾天,,數個車禍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傳播,視頻中,,一輛白色轎車與紅色轎車相撞,,一名孩子被夾在兩車之間哭喊,險象環(huán)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