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長途客車上搶奪方向盤 這位乘客一審獲刑三年三個月
《新消息報》訊(記者李輝)2018年12月18日,,本報報道了李某某在高速長途車上搶奪方向盤被批捕的消息,。3月11日,,記者從靈武市檢察院了解到,,經(jīng)該院提起公訴,,靈武市法院以李某某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當庭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3個月,,李某某不服一審判決,當庭提出上訴,。
2018年12月1日18時許,,李某某乘坐寧夏天豹汽車有限公司客車從定邊汽車北站上車前往銀川,車輛行駛到青銀高速高沙窩路段時,,李某某將腳搭在其座位前的飲水機上睡覺,,司機楊某某發(fā)現(xiàn)后大聲制止要求其將腳放下去,似睡似醒的李某某在乘客王某某的提醒下,,將腳從飲水機上放了下來,。幾分鐘后,李某某脫掉鞋子再次將雙腳搭在了飲水機上,司機楊某某再次高聲要求李某某將腳放下,,但李某某沒有任何反應,。隨后,司機楊某某將車停在了應急車道,,走到李某某面前,,抓住他的衣領進行訓斥、警告,,要求他不要將腳放在飲水機上,,李某某當即表示自己喝酒喝多了,一夜沒睡覺,,太累了,,在向大家表示歉意的同時將腳放了下來。車輛行駛了一段距離后,,李某某左思右想,,越想越覺得窩火:自己是乘客,司機怎么能這樣對待他,。一氣之下,,李某某上前搶奪客車方向盤,企圖迫使楊某某停車理論,。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司機楊某某措手不及,客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左右擺動,。楊某某一邊護著方向盤,,一邊用右手阻止李某某,同時踩剎車制動,。其他幾名乘客看情況不對,,上前制止李某某的行為。楊某某緊急制動停車后,,車輛直接橫向停在了離路中央護欄大約兩米的位置,。幾名乘客共同將李某某控制住后,同車的乘客向公安機關報警,,楊某某繼續(xù)駕車行駛至寧東服務區(qū)后,公安機關將李某某帶走,。1月15日,,該案移送至靈武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記者從辦理該案的檢察官王忠平處了解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指故意以放火,、決水、爆炸、投毒以及投放危險物質(zhì)以外的并與之相當?shù)奈kU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并不要求必然發(fā)生傷害后果,只要行為人實施了足以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chǎn)安全的行為,。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也會被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為人的行為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則會被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