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原因”被刑拘
涉嫌猥褻女童,,就這一次嗎?
3年前因“個人原因”被紀委調查,,如今又因“個人原因”被警方刑拘,,王振華的“個人原因”令人不齒:
通報顯示:6月30日22時許,上海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女,,49歲,江蘇人)從江蘇老家?guī)е辽虾2⑷胱”臼幸痪频?,后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接報后警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相關工作,。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而據新民晚報報道,事件發(fā)生于6月29日下午,,地點為上海市大渡河路一家五星級酒店,。當時49歲的周某某帶了兩個女孩入住酒店,,一個9歲,一個12歲,,周某某向女孩的母親王女士謊稱,,帶兩個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誰知卻將她們送到了“魔鬼”手中,。新民晚報報道稱,,“王某”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并在事后給付周某現金1萬元,。
57歲的超級富豪,,對9歲的女童痛下毒手,新城控股的投資者紛紛表達譴責,。與此同時,,不少說法開始在網上流傳,也讓大家發(fā)出這樣的疑問:王振華是“初犯”,,還是“慣犯”,?受害的女童,是只有這一個,,還是更多,?
這是廣大網友的心聲:希望相關部門能徹查此事,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讓孩子們安全成長,,遠離暴力,遠離侵害,!
原標題: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某涉嫌猥褻女童 公司回應:正在核實7月3日下午,,紅星新聞從新城控股集團獲悉,目前公司正在對董事長王某涉嫌猥褻女童的情況進行核實,,稍晚將進行統(tǒng)一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