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先生稱,當時老人說沒什么事,,于是在北京西站工作人員的協(xié)助下,,與劉女士互留了聯(lián)系方式。
隨后,,老人和劉女士分別登上了各自的列車,。
車開動后,王老太太感到頭痛,、頭暈等不適,,直到16時36分下車時,已意識不清,,被乘務員用輪椅推下火車,。她的侄女接站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將老人送至石家莊第一醫(yī)院,王老太太被診斷為“腦出血”,。
由于情況復雜,,當天19時18分,老人轉(zhuǎn)院到了河北省第二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13天后,,又轉(zhuǎn)到河北友愛醫(yī)院,兩天后不幸去世,。
事發(fā)八個月后行李箱主人被告上法庭
行李箱的主人劉女士,,事發(fā)后只知道老人住進了醫(yī)院,但是對于她的離世,,一開始并不知情,。直到2019年的11月,劉女士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她這才知道老人的家人將她告上了法庭,。
原被告展開辯論摔倒原因成焦點
在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劉女士是否因過錯導致王老太太摔倒,,是否應當承擔侵權(quán)責任。
原告認為,,對于王老太太的摔倒,,被告劉女士存在重大過錯,應承擔主要責任,,并索賠醫(y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shù)裙灿?2萬余元。
被告方辯稱,,老人絆在劉女士的行李箱上摔倒受傷,,這是一個事實。但是劉女士對于死者的摔倒沒有過錯,,更談不上重大過錯,,對其死亡不承擔責任。
被告委托訴訟代理人商寧: 在火車站,,大家正常排隊的過程當中,劉女士所有的動作都是一個合理的動作,。王老太太在去追趕兒子的過程中,,一開始是向后走的,,她面前沒有人,所以認為前面已經(jīng)沒有障礙物,,也沒有注意到有一個拉桿箱,,所以她有一個突然向右的動作,才絆到了這個拉桿箱上,。
被告方辯稱,,王老太太摔倒時,劉女士和箱子的位置是符合常理的,。而老人的逆行,,才是導致她摔倒的原因。
對此,,原告方表示,,如果被告劉女士在排隊時,與老人保持一個安全距離,,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原告委托訴訟代理人吳友: 在火車站閘機排隊口,,一米線是文明線,,更是安全線。在王老太太由于詢問工作人員停頓的時候,,劉女士已經(jīng)到了王老太太身后約60公分的地方,,此時就已然提高了人身損害的危險性。
原標題:北京西站一女子被行李箱絆倒去世,,法院駁回家屬索賠被行李箱絆倒去世家屬索賠被駁回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廣場二層進站口,,王女士在閘機處逆行,,被劉女士的行李箱絆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