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假扮清正廉潔,、勤奮刻苦,他想盡辦法,,使出了一招又一招“障眼法”,。
據(jù)辦案人員透露,“鄧劍沒有買過一件好衣服,也沒有買車,,我們留置他當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寶上100多塊錢買的,。”
另外,,鄧劍對家庭開支也嚴格把控,,絕不多花一分錢。
當辦案人員對他位于游仙區(qū)法院家屬區(qū)的家進行搜查時,,發(fā)現(xiàn)家中布置也相當簡陋,。
據(jù)介紹,他屋里的家具電器全是舊的,,房子的墻都是刷粉水的那種,。女兒準備考研究生,還是在昏暗的燈光下復習,。實際上,,鄧劍早已購置并裝修了一套新房。為了不引人注意,,他不敢告訴旁人有這套房子,。妻女沒有住過,高檔酒水卻堆了一地,。
辦案人員說,,“外面的所有人都覺得他是住在法院的家屬樓,是個愛家愛運動的顧家的好男人,。但是其實鄧劍每天和妻女吃完晚飯,就獨自回到濱江世紀花園,,他自己裝修豪華的新房子里面去了,。”
但截至案發(fā),,鄧劍受賄所得大多數(shù)沒有使用,而是準備自己退休后再用于天南海北走一走,、看一看,,甚至以后買什么車,,去哪里游玩,都有一定的規(guī)劃,。
鄧劍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我不斷踩’雷區(qū)’,、觸‘紅線’,在歧途上越走越遠,。如今我才明白,,等待我的不是夢想生活,而是牢獄之災,?!?/strong>
2021年12月29日,因犯受賄罪,,鄧劍獲刑4年,,并處罰金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