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勞榮枝案二審庭審結(jié)束法院將擇期宣判
8月18日上午9時30分到20日18時23分,,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勞榮枝及其委托的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1996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經(jīng)共謀并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及故意殺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發(fā)后,,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損失4.8萬余元,。勞榮枝對原審判決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上訴人勞榮枝,、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勞榮枝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審量刑是否過重,、一審程序是否違法等問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勞榮枝進行了最后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被害人親屬,、上訴人親屬、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各界群眾共80余人以視頻方式旁聽了庭審。
(總臺央視記者李文杰奚丹霓武兵李竟成熊方李志貴張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