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介紹,,有幾種情況可以取其他的姓,。
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比如姥姥,、奶奶,;
因由法定扶養(yǎng)人以外的人扶養(yǎng)而選取扶養(yǎng)人姓氏,;
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此外,少數(shù)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tǒng)和風俗習慣,。
對名字不滿意
哪些情況可以改名,?怎么改?
姓名對一個人來說十分重要,,除了寄托著長輩對孩子的祝福和期望,,更代表一個人的“身份”。但因為時代不同,、文化不同,,孩子長大后或許會對自己的名字不滿意,或者是因為名字中存在生僻字而造成諸多不便,。那么,,哪些情況可以改名?怎么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yǎng)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8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更正姓名受理條件包括:
變更姓氏為隨父姓或者母姓或者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或者其他扶養(yǎng)人姓的;
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收養(yǎng)或者解除收養(yǎng),、父母離異或者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在同一學校或者工作單位內(nèi)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