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引爆輿論后,目前在百度百科搜索到的阿穆爾隼保護級別,,已加上了“屬國家II級保護動物”,。
閆愛民說,兒子正是通過百度確定后才把圖片放到網(wǎng)上,。
事實上,,在該案還沒被輿論廣泛質(zhì)疑時,2014年8月5日,,《中國綠色時報》曾以《輝縣森林公安借助互聯(lián)網(wǎng)破大案》為題進行了報道,。
報道稱:“河南省輝縣市森林公安局依托信息網(wǎng)絡,經(jīng)縝密部署,,成功破獲了一起特大非法獵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案?!?/p>
被告人家屬卻稱,,公安是在“釣魚執(zhí)法”。
閆嘯天在手寫的一份材料上表示:“第二次掏鳥是有個人打電話說要買鳥,,我說沒有了,,他說讓我再去掏,掏了賣給他,,事后我才知道他是森林公安的,。”
“如果警察不買鳥,,誰會去掏,?”閆愛民始終質(zhì)疑森林公安的動機。
打完電話后,,閆嘯天又和王亞軍掏了4只鳥,,所謂買鳥人到達閆嘯天家時,還帶著當?shù)仉娨暸_記者,。
目前,,網(wǎng)上流傳的公安查獲涉案鳥類的現(xiàn)場視頻均系當時所拍。
輝縣市森林公安將當時的場景,,認定為現(xiàn)場勘驗,。
但對第一次掏鳥的案發(fā)現(xiàn)場,案卷中沒有顯示,。
司法機關認定第一次的犯罪事實,,僅是依據(jù)了兩人的口供,和閆嘯天手機中的照片。
付建律師說,,由于閆嘯天的手機被法院封存,,無法證實該說法的真?zhèn)巍?/p>
王亞軍的手機則已經(jīng)歸還給其父。
付建認為,,以此案現(xiàn)在的局面,,符合發(fā)回重審的條件,“此前的案件,,明顯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而且現(xiàn)在又有新證據(jù)出現(xiàn),?!?/p>
行賄“救子”
閆愛民不解的還有,輝縣市森林公安局當初為何不讓其請律師,?
依據(jù)他的描述,,閆嘯天被拘留時,自己打算請律師,,他將這個想法在電話里告訴了辦案民警丁某,。
在閆愛民提供的他和另一辦案民警任某的通話錄音中,任回答道:“不叫你請律師,,確實是為了你好,。”
公安偵查期間,,閆愛民聽了民警的話,,沒再找律師,但他卻開始找關系,,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能對案件帶來推動,。
他先找到原新鄉(xiāng)市林業(yè)局局長閆某,閆某給輝縣森林公安局局長劉某發(fā)短信:“嘯天是本家侄子,,別讓他耽誤了上學,。”
劉某告訴閆愛民,,他收到了短信,,并表示與辦案人員溝通一下。
隨后,,閆愛民在輝縣市華隆超市購買了總計1萬元的購物卡,,用名片夾夾住,先送給劉某3000元購物卡,。
緊接著,他用同樣方式,又給兩位辦案民警行賄,。
其中送給任某3000元購物卡,,送給丁某時,丁沒有接受,。閆愛民說,,他只好為丁某手機充了300元話費。
送過禮后,,閆嘯天的案件還是被移送檢察機關,。
這時,閆愛民覺得事情越來越嚴重,,于是在當?shù)卣埩艘幻蓭煛?/p>
很快,,他又通過輝縣市檢察院一名司機,協(xié)調(diào)公訴科的關系,。司機將案件公訴人郭某約了出來,。
餐間,閆愛民送給郭某2000元購物卡,、司機1000元購物卡,。
當時,王亞軍的父親王不井也在場,。
在閆愛民提供的錄音中,,郭某說:“你們想想,這事無論怎樣轉(zhuǎn),,轉(zhuǎn)來轉(zhuǎn)去,,都得過我這個十字口?!?/p>
閆愛民和王不井商量后覺得:“就依靠他了,。”
很快,,他們二人單獨將郭約出來,,吃飯時,郭說:“這事需要5萬塊,,打點公訴科的幾個人,。”
閆愛民稱,,他和王不井只湊了3萬元,,在飯桌上給了郭。閆愛民的愛人劉素琴也在場,。
一審判決后,,閆愛民發(fā)現(xiàn)案件并沒輕判,,于是在電話中詢問郭某,不是都花錢了嗎,?郭卻表示,,3萬元自己留下了,沒給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