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
無業(yè)人員冒充中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駐陜人員以及打著某雜志社西部工作站招牌,,專盯黨政機關招搖撞騙,,多次以為他人維權,、辦事,、找關系為由,,插手經(jīng)濟糾紛,、刑事案件,,偽造身份干預司法辦案等,。最終竟然膽大妄為,,到公安機關以監(jiān)督辦案為名再次行騙,不想行跡敗露自投羅網(wǎng),。昨日上午,,這起詐騙案在蓮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
設立工作站偽造印章
今年53歲的張某是延安人,,僅有初中文化,。從2015年7月開始,他與59歲的寶雞人張某某和52歲的董某某及鄭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在西安市新城區(qū)新民街廣電小區(qū)內設立某雜志社西部工作站,、某出版社西部發(fā)行站。
工作站成立后,,他們偽造多種印章,、工作證件,、證書,假冒某雜志社,、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出版社工作人員,,多次以可以為他人維權、辦事,、找關系為由,,插手經(jīng)濟糾紛、刑民事案件,,騙取他人錢財,。
起訴書指控,該詐騙團伙以張某為首,,自任站長,、中心主任等職務,負責該團伙的運行管理,;張某某自任副站長,、“國情監(jiān)察”等職務,負責對外承攬,、受理維權委托,,騙取勞務費,,所獲贓款被用于個人揮霍和團伙運作開銷,;董某某自任副站長、中心副主任等職務,,負責為該團伙購置大量印有“中共中央辦公廳”,、“政府內部專供”等字樣的手表、衣物飾品,、煙酒等物品,,在團伙其他人員實施詐騙活動時,用于包裝身份地位,、后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