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高校拉起橫幅指名道姓一研究生“小三上位”
11月2日,,一張照片在微信朋友圈里瘋傳——照片攝于下沙一高校內(nèi),,在馬路邊的人行橫道上,一棵樹和一個燈桿間,,一條大紅白字橫幅十分顯眼,,上面寫著“恭喜浙江××大學X級研究生×××日夜奮戰(zhàn)成功小三上位”。
照片傳開后,,這所高校的論壇里也炸開了鍋,,不少學生都在帖子里問,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這么狗血的劇情居然“演”到學校里來了,?
也有似乎了解內(nèi)情的人跟帖留言,,稱“女孩、原配人都不錯,,但是男方太不負責,,孩子都還小,就在外面弄出了這種事”,。
還有人透露,,女生上午在教室做完實驗就走了,據(jù)實驗室的同學說,,下午的組會該女生也沒有到場,。
11月2日下午,我們到這所高校實地查看:
有一個跟這個女生同一個學院的人說,,早上這個女生還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也沒有在微信里面看到,還是聽同學說的,。早上還在正常上課,,后來上完課飯也沒有吃就直接走了。
拉橫幅的位置在學校里并不是最繁忙的路段,,但是離學校大門不遠,,大約幾百米路。還有好多同學說只是聽說,,沒看到橫幅,。還有好幾個旁邊學校的學生,趕到這所學校來圍觀,,不過保安已經(jīng)拿掉了橫幅,。
有一個學生說,那個女生是她的學姐,。她們不是很熟,,但是以前上公共課時見過幾次,說她是一個蠻文藝的女生,,平時待人也還不錯,。之前有傳言,這個女生是靠老師的關(guān)系保研的,。這個同學說,,學姐的男朋友是校外的,不是老師,,考研也是自己考的,,并不是靠老師的關(guān)系,。
目前,校方已報警,。學校也發(fā)群消息給學生,,不要再傳這件事情,若學校查到,,會處罰,。
很多人都覺得,不管女生做“小三”這件事是否屬實,,像這樣公然拉橫幅侮辱對方,,顯然是過分了。
那么這樣的行為會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當事女生又該如何維權(quán),?
“律師來了”簽約律師喻偉東分析,從橫幅內(nèi)容可以看出,,明顯含有公然侮辱的主觀故意,,且在客觀上也會導致當事人周同學社會評價的降低,其名譽將會受到相應的貶低,。行為人該舉動侵犯了周同學的名譽權(quán),。
所謂名譽權(quán)是指民事主體就自身屬性和價值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和自我評價享有的保有和維護的人格權(quán)。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quán),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p>
第一百二十條規(guī)定:“公民的姓名權(quán)、肖像權(quán),、名譽權(quán),、榮譽權(quán)受到侵害的,有權(quán)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侵權(quán)責任法》第二條同時明確,,侵犯公民健康權(quán),、名譽權(quán),、隱私權(quán)等民事權(quán)益造成損害后果的,要承擔相應的侵權(quán)責任,。
因此,,在查明侵權(quán)人身份后,周同學可以要求侵權(quán)人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酌情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這與周同學是否真的當了“小三”無關(guān),。
另一方面,,假如侵權(quán)人的確因為第三人的介入導致出現(xiàn)離婚等情形,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quán)請求損害賠償”之規(guī)定,,有權(quán)要求過錯方承擔損害賠償,但不應該通過此類方法來“維權(quán)”和泄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