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原副總編講述1982年肥鄉(xiāng)事件中郭建民的反腐貢獻
同時,,郭建民的女兒郭桂芳因支持父親反映問題并常幫父親寫材料,曾被所在單位辭退,。到了1990年,,郭桂芳在單位值班時突然神秘失蹤,至今仍然毫無音訊,。
據(jù)郭建民家人回憶,,1990年6月16日晚,郭桂芳安頓好她不足3歲的兒子,,到農(nóng)牧局值夜班,,第二天神秘失蹤。當日,,郭建民及其愛人蔡朋娥就到肥鄉(xiāng)縣公安局報案。
2015年1月12日,,深讀(微信ID:shenduzhongguo)記者曾向肥鄉(xiāng)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袁曉雷求證,他表示:“案件發(fā)生時間太長,,等情況了解清楚了再給答復,。”
當年4月3日,,其回復是:郭桂芳失蹤案至今沒有立案,,不過沒立案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7條規(guī)定,該案件已過了20年追訴期,。
同時,,袁曉雷還表示:“我們查了,沒有發(fā)現(xiàn)該案的報案記錄,,我們認為當事人家人當年沒報案,。也可以說,該失蹤案發(fā)生的20多年間,,郭桂芳的家人就沒有找過公安局,,公安局不知道此事。”
2014年10月,,肥鄉(xiāng)縣公安局還抽了郭桂芳兒子和丈夫的血樣,,并把郭桂芳的有關信息錄入了全國失蹤人員信息系統(tǒng)。
為給女兒認定工傷將人社局訴至法院
2014年2月28日,,河北省肥鄉(xiāng)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郭桂芳死亡,。郭建民及家人希望“依法確認郭桂芳之死亡屬于工傷”。
然而,,2014年7月28日,,河北省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了邯人社傷險認決字(2014)1347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對于郭桂芳在工作崗位失蹤認定工傷的問題,,肥鄉(xiāng)縣農(nóng)牧局局長李會民曾告訴記者:“上級沒有認定為工傷,,原因是我們目前調(diào)查的情況尚沒有證據(jù)證明當晚郭桂芳在其單位值班?!?/p>
記者通過查詢肥鄉(xiāng)縣的相關數(shù)據(jù)檔案卻發(fā)現(xiàn),,縣農(nóng)牧局在2012年5月12日、2012年9月2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9月27日曾先后四次以單位名義,加蓋公章證明“原農(nóng)牧局職工郭桂芳1990年6月16日在農(nóng)牧局值班時失蹤,?!?/p>
2014年9月23日,河北肥鄉(xiāng)縣“反腐英雄”郭建民妻子蔡鵬娥為給失蹤的女兒認定為工傷,,特向叢臺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行政訴訟狀,。
法院一審判決撤銷被告邯鄲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重新作出認定,。
郭建民家人從邯鄲市叢臺區(qū)人民法院拿到一審勝訴判決書那天,,是郭建民的生日。
“為給近來一直患病不起的父親過82歲的生日,,回家時還特意買了一個生日蛋糕,。盡管父親患有老年癡呆癥已無法知道女兒郭桂芳工傷勝訴的消息,但我還是把這一喜訊告訴了父親,?!惫竦亩鹤庸鶗稣f。
可是,,沉浸在勝訴喜悅中的郭家人怎么也不會想到,,過完生日的第二天下午,郭建民突然去世了,。在郭會增看來,,父親至死都沒有等到郭桂芳失蹤案的任何明確信息,,是父親此生最大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