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雙峰縣90后母親付某,,因為抑郁癥發(fā)作,,將自己不足8個月大的小女兒小鐘扔進了自家水井里,并蓋上了井蓋,。最終小鐘因溺水死亡,,而母親付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起訴,。這是近日記者從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wǎng)上獲知的消息。
嫌女兒哭鬧不止將其扔進水井
2016年5月30日晚上,,婁底市雙峰縣村民陳某打開自家水井井蓋時,,發(fā)現(xiàn)自己不足八個月大的小孫女小鐘溺亡在水井里。悲痛的陳某想不明白,,明明兒媳婦付某告訴她,,小鐘已經(jīng)被送去她太爺爺家照看了,為什么會溺亡在水井里,?
而真實情況更讓她意外,,原來小鐘竟是因為“哭鬧不止”,被親生母親付某扔進水井的,。
今年25歲的付某沒有讀過書,,也不識字。幾年前,,付某與丈夫鐘某結(jié)婚,,為了生計,鐘某在婁底市一個市場里打工,,平日里就住在市場里,,付某則留在家中務農(nóng)。
2016年5月30日上午,付某獨自一人帶著小女兒小鐘在家里休息,。
12時許,,小鐘開始哭鬧不止,付某因為怎么都哄不好孩子,,就用手打了小鐘的眼睛,、鼻子等處幾下,見小鐘哭鬧得更厲害了,,于是她抱起小鐘來到了自家屋后水井邊,,將水井蓋打開后,把小鐘扔到了水井內(nèi),,之后將水井蓋蓋上,。
經(jīng)鑒定母親患有抑郁癥
當天中午13時許,將小鐘扔進水井后,,付某從家中出發(fā),,坐車去丈夫鐘某的住處去找鐘某。因為心里害怕,,付某一直待在丈夫住處的樓下不敢上樓,。直到當晚9時許,鐘某的姐姐和姐夫在樓下碰到她并告訴了鐘某,,鐘某才下樓找到付某,,將她帶回了住處。
期間,,鐘某的母親陳某因在家中找不到付某和小鐘,,焦急之下打電話找鐘某問情況。鐘某問付某女兒的去處時,,付某騙稱小鐘在家里由小鐘的太爺爺帶著,。陳某立刻去小鐘的太爺爺家里接孫女,卻發(fā)現(xiàn)小鐘并不在那里,。
得知女兒不見了,,鐘某立刻帶著付某往家中趕。此時,,陳某在自家水井里找到了被溺水死亡的小鐘,。鐘某報警后,民警趕到了現(xiàn)場,。在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時,,付某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交代。
2016年6月15日,,經(jīng)湘雅二醫(yī)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付某患有抑郁癥,,在實施危害行為時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2016年7月7日,,經(jīng)雙峰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小鐘的死因符合生前溺死。
律師說法
抑郁癥一般不影響涉嫌故意殺人罪定罪
婁底市雙峰縣檢察院認為,,付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劉明介紹,,我國《刑法》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jié)果,,經(jīng)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關于抑郁癥,,一般情況下鑒定機構(gòu)可對抑郁癥患者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判斷,,并出具相關人員是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并可作為量刑的依據(jù),。一般情況下,,抑郁癥患者沒有喪失認知能力、責任能力,,理論上來說抑郁癥一般不影響對其故意殺人的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