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發(fā)生的廣州醫(yī)科大學女大學生趙某在廣州流花湖公園遇害案件,,前天(2月20日)上午在廣州中院進行一審第二次不公開審理。被告人鄭某某共被指控五起強奸作案,,其中一起為強奸孕婦,!
2015年9月12號下午5點52分,廣醫(yī)大女學生趙某離校后失聯(lián),。當晚7點趙某的手機變成關機狀態(tài),。兩日后的下午,警方接報在流花湖公園勐苑水池內發(fā)現了趙某的遺體,。9月15號晚上7點,,嫌疑人鄭某某在附近網吧被警方抓獲。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9月12日晚上7點,,被告人鄭某某在流花湖公園勐苑水池邊見到路過的被害人趙某,于是就從后面勾勒趙某的頸部,,并將其拖至旁邊的草叢中實施強奸,。但因為趙某激烈反抗,鄭某某用衣物綁住趙某的雙手,,并用衣物塞住趙某的口,,繼續(xù)實施強奸并致趙某死亡。隨后,,鄭某某將趙某的尸體沉入勐苑水池中,。經法醫(yī)鑒定,趙某系被扼壓頸部,、捂口鼻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圖為2015年9月15日,流花湖公園內,警察正在案發(fā)現場附近的荷花池內打撈物證,,進行進一步的勘察,。
鄭某某今年28歲,在2011年3月,,因犯強奸罪被佛山市順德區(qū)法院判刑6年,;公訴機關還指控鄭某某實施了另外四起強奸犯罪,其中三起伴有搶劫行為,。2015年3月18日刑滿釋放僅僅16天,,鄭某某就再次犯下強奸罪。而在2009年10月,,他更是對一名孕婦實施強奸,!
在第一次庭審時,鄭某某對被指控的罪名和大部分事實沒異議,,但辯稱他沒殺人,。他說在見到趙某時,趙某已經死亡,。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構成侮辱尸體罪,,同時承認拋尸是自己所為。
圖為2015年9月15日,,流花湖公園內,,警察正在案發(fā)現場附近的荷花池內打撈物證。
被害人趙某的父親的代理人認為,,鄭發(fā)岑因強奸罪刑滿釋放后僅半個月又開始四處作案,,前后強奸婦女多達6人,,其中連孕婦都不放過,,其犯罪動機卑劣、犯罪情節(jié)和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手段極其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又系累犯,,家屬請求對鄭發(fā)岑處以極刑,。
圖為2015年9月15日,流花湖公園內,,警察正在案發(fā)現場附近的荷花池內打撈物證,。
法庭昨天(2月21日)上午對新補充的證據進行質證后宣布休庭。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之中,。(來源:廣東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