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親兒購買家具,,孩子不應該是父母心中的寶貝嗎,?無論貧窮還是富貴,都不應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然而,,廣州一對父母以5萬元賣掉自己年僅1歲5個月的親生兒子,以換取家具,、電器和手機,。這父母,這真的是忍心。
據(jù)警方介紹,,謝某(男,,36歲)與妻子江某(28歲)均是廣州市白云區(qū)太和人,已有兩個孩子,,生活較為拮據(jù),為此江某經(jīng)常向朋友楊某倒苦水,,向其透露不想要小兒子,。
這讓楊某想起自己的表弟張某,張某與妻子何某今年已32歲,,仍未生育,,打算抱養(yǎng)一個孩子。江某聽聞,,回家與丈夫商量,,將小兒子賣給張某夫妻。
(資料圖)
經(jīng)過楊某的介紹,,2月16日晚,,謝某夫妻以5萬元的價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將自己年僅1歲5個月的親生兒子賣給了張某夫妻,。
賣掉兒子后的江某不久產(chǎn)生悔意,希望尋回孩子,。但當她聯(lián)系楊某時,,楊某要求其退還5萬元并另付5千元勞務費。然而謝某夫妻賣兒的5萬元早已花費在購置家具,、電器及手機上,。為“贖回”兒子,夫妻倆到處湊錢,,后被家人和朋友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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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約11時,江某來到白云區(qū)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報警,,稱要找回被自己賣掉的兒子,。
白云警方接報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開展偵查,。經(jīng)過28小時的連續(xù)作戰(zhàn),,于20日15時許在太和某小區(qū)抓獲涉嫌拐賣兒童的張某夫妻兩人,成功解救被拐賣的男嬰,。與此同時,,謝某夫妻二人也被白云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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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18時許,介紹人楊某主動到太和派出所投案,。目前,,謝某夫妻、楊某及張某夫妻均被白云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廣州警方提示,,根據(j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的規(guī)定:“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婦女,、兒童罪論處?!背鲑u親生孩子,,明知他人販賣兒童為其介紹、提供資金,、幫忙照料均屬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