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晚上,,在北京市昌平區(qū)一所外語學校的教室內,16歲的女生小姚被人殺害,。案發(fā)第二天,,其17歲的男同學王某迫于壓力向警方投案,并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拘留和批準逮捕,。根據王某的供述,,他是在與小姚發(fā)生性關系后又擔心被小姚聲張出去,于是起了殺心,。
但小姚母親李女士卻堅持認為,,他們倆人根本就不是男女朋友關系,女兒肯定是在遭受性侵后被殺害,,強烈要求嚴懲兇手,。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該案經過補充偵查和延長起訴期限后,,于2016年底訴至法院,,而王某被公訴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罪與強奸罪。今天,,重案組37號探員就帶大家來看看這起罪名由故意殺人變成殺人強奸案件的最新進展,。
▲年僅16歲的遇害女生小姚生前照片。資料圖片
▲成績優(yōu)秀的小姚在學校所獲的榮譽證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