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震驚,!小姑娘遭親媽家暴手指被剪斷身體被燙傷
虎毒不食子但這位母親竟用剪刀剪掉女兒一截手指
還用煙頭燙傷身體,,孩子當時僅八九歲!
昨天晚上12歲的女兒在遭母親威脅后出走,,引出了這段家暴經歷,。目前,南安豐州警方已介入調查
不堪生母虐待離家出走
小蓮是江西人,,今年12歲,,小時候都在老家親戚家長大,7歲左右才被父母接到泉州來,。她說,,可能是因為沒有感情,所以母親對她不好,,經常虐待她,,經常會因為一些小事打她。
3月8日晚上,,因為母親說要打她,,連夜從南安豐州的租房跑了出來。今天中午,,她在北峰招聯(lián)社區(qū)一家電子廠想找工作,。
小蓮一身的傷痕,又怕她再被媽媽毆打,,好心的工廠負責人實在看不下去,,打電話向豐澤北峰派出所報警求助。
民警將小孩接回派出所后,,通知了孩子的父親來到派出所,,在父親的監(jiān)護下,小蓮作了一份筆錄,,講述了來龍去脈,。
殘忍:小拇指被剪
小蓮(化名)左手小拇指沒了一截,她說,,是自己的母親用剪刀活生生給剪斷的,!小蓮說,三四年前,,她已經在南安的一家工藝廠打工了,,因為自己沒有把產品做好,最后,,母親一生氣,,在村口就拿出了一把剪刀,把她左手小拇指剪斷了一截,還用打火機,、煙頭燙她的身體,。
除了左手的小拇指沒了一截,小蓮的臉上,、身上還有不少的傷疤,。3月8日晚上9點多,因為母親威脅要打她,,小蓮害怕,,于是從租房跑了出來,離家出走想來找工作,。小蓮告訴民警,,這些事情父親不知道,自己也不敢跟別人講,。
民警告訴記者,,小蓮在講述這些過程時,她的父親就在邊上聽著,,既沒否定也沒肯定,,默不作聲。
傍晚,,該案件移交南安警方進一步處理,。記者從南安豐州派出所了解到,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并通知小蓮的母親到派出所配合。
法律課堂:虐童要受什么法律責任
虐童要受什么法律責任,?備受網絡熱議的虐童事件層出不窮,,多半來源于家庭中,父母或者是繼父繼母的虐待,,我國《刑法》對虐待罪作了詳細規(guī)定,,情節(jié)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法律規(guī)定的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
二、罪名解析
由血緣關系而引起的家庭成員,,這是由于血親關系而產生的家庭成員,,包括兩類:
1、由直系血親關系而聯(lián)系起來的父母,、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以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等,他們之間不因成家立業(yè),,及經濟上的分開而解除家庭成員的法律地位,;
2、由旁系血親而聯(lián)系起來的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等家庭成員,,但是,他們之間隨著成家立業(yè)且與原家庭經濟上的分開,,而喪失原家庭成員的法律地位,。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原由旁系血親撫養(yǎng)的,,如原由兄姐撫養(yǎng)之弟妹,,不因結婚而喪失原家庭成員的資格。
三,、虐童的處罰
[法律依據(jù):2015年11月實施的新《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jié)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九之一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jiān)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的人,,情節(jié)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