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5月29日消息(記者王逸群孫瑩)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被指虛假宣傳、侵犯商業(yè)秘密,。近日高德地圖公司起訴“滴滴”公司不正當競爭案繼續(xù)引發(fā)關注,。高德表示“滴滴”伙同高德公司內部高級經理,拉攏掌握核心機密的六員工跳槽,,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高德方面要求“滴滴”以及跳槽員工賠償總計7500萬元。近日記者從朝陽區(qū)法院獲悉,,針對這8起案件“滴滴”公司等均提出管轄異議,,但均被朝陽法院一審駁回,目前“滴滴”公司已提出上訴,。
8起訴訟,,共計索賠7500萬元。今年年初《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24年之后迎來首次大修,,而高德和“滴滴”這兩家知名互聯網科技公司之間的訴訟則引發(fā)了社會廣泛關注,。
據了解,這8起由高德公司提起的不正當競爭訴訟中,,有7起源于高德軟件公司高級經理胡先生及另外6名工程師的集體離職,。高德公司訴稱,他們發(fā)現胡先生從高德公司離職后,,在競業(yè)限制期內加入與高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滴滴”公司,,此外胡先生還利用職務便利與“滴滴”方面勸誘公司另外6名高級或資深工程師跳槽“滴滴”。
高德公司透露,,這些資深員工掌握高德公司商業(yè)秘密,,部分人在離職前還大量拷貝了公司商業(yè)秘密,致使公司正常經營秩序被干擾和破壞,,侵害了公司利益和消費者利益,,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為此,,高德公司對“滴滴”公司以及上述各前員工分別索賠1000萬元經濟損失,。
針對業(yè)內人士口中涉嫌惡意挖角的這7起案件,“滴滴”等分別提起管轄異議,,以涉及技術秘密的案件北京朝陽法院無管轄權為由申請移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
但是記者從朝陽區(qū)法院了解到,法院經審理后駁回了“滴滴”公司等提出的管轄異議,。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新聞辦表示:“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7起案件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該類案件并非知識產權法院管轄的一審民事案件,,且高德一方明確其中部分訴訟既不涉及技術秘密,,也不涉及計算機軟件,故朝陽法院一審駁回了‘滴滴’公司和中智公司的管轄異議,?!?/p>
“全球最大的一站式多元化出行平臺”、“滴滴師傅最好”……高德公司認為“滴滴”方面的廣告語,,使用了最高級用語和虛假數據進行夸張和引人誤解的片面宣傳,,屬于虛假宣傳,,對消費者購買決策產生影響,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給高德造成巨大損失,,因此另案提起不正當競爭訴訟。
對此,,“滴滴”方面也同樣提出管轄異議,,但被朝陽區(qū)法院予以了駁回,“本案系涉嫌虛假宣傳而產生的不正當競爭糾紛,,相關行為通過官網,、微信、微博等信息網絡途徑實施,,屬于信息網絡侵權行為,。高德軟件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朝陽區(qū)作為侵權結果發(fā)生地,屬于該法院轄區(qū),,故亦裁定駁回了‘滴滴’公司的管轄異議,。”
朝陽區(qū)法院表示,,針對法院8起案件的一審管轄異議裁定,,“滴滴”公司以及第三方勞務公司均已提出上訴,相關管轄異議已移送二審法院審理,。對于案件的下一步動作,,“滴滴”公司以及高德公司公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不便透露更多信息,,以法院裁定或判決結果為準,,“不管怎么樣,還是一切先按照司法程序走,?!?/p>
上海匯業(yè)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洪桂彬律師告訴記者,高德公司要想獲得商業(yè)秘密侵權案件的勝訴,,須舉證商業(yè)秘密的客觀存在,、“滴滴”公司侵權行為的存在、實際損失大小,、侵權行為與實際損失之間存在必然因果關系,。根據過往的商業(yè)秘密侵權案件的觀察,高德公司舉證難度較高,,獲得巨額賠償概率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