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dāng)?shù)厝罕妼Υ朔错憦娏遥啻蜗蚋骷売嘘P(guān)部門進(jìn)行舉報,,嚴(yán)重?fù)p害國家機關(guān)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電話記錄單證明,,有人舉報黃某賭博團(tuán)伙常年盤踞在程集鎮(zhèn),,成為地方一害,老百姓反映強烈,。
賭場老板:
派出所查賭后要求交治安費
2011年10月,,黃某開始在程集鎮(zhèn)開設(shè)賭場,一直到2012年11月,。
黃某證言稱,,剛開始,派出所經(jīng)常去“沖”賭場,,因為王某也在程集開賭場,但王某的賭場很少被派出所“沖場子”,,所以黃某就找到王某求教原因,。
王某告訴黃某,他的賭場平安無事,是因為他與派出所的王所長(王志軍)談妥,,他每個月向派出所交2萬元治安費,。王某建議黃某找一下王所長。
“我到王所長辦公室找他,,自我介紹說我在程集的鄒集,、新觀、三戶街等地開課(開賭場),希望王所長關(guān)照一下,、行個方便,看要怎么表示一下”,。黃某說,王志軍告訴他,,“不管你每個月開一天也好,還是開一個月也好,,都要按每月3萬元交治安費?!?/p>
黃某問王志軍,,能不能像王某一樣每個月交2萬元治安費時,王志軍沒有同意,?!八f王某開賭場時間比較久,你剛來,每個月至少要交3萬元?!?/p>
黃某稱,,之后他請王某去跟王志軍協(xié)調(diào)一下,看能不能少交點,。過了不久,程集派出所副所長打電話通知他,讓他每個月繳2萬元,,他先后一共交了10萬元治安費給派出所。
派出所副所長
打擊沒效果收錢給所里創(chuàng)收
派出所副所長潘某證言稱,,王志軍于2009年6月任所長,。
潘某說,當(dāng)時派出所管轄范圍內(nèi)賭博的人很多,,他們也打擊過,,但沒有效果,而且抓不到人,。王志軍就私下對他說,,“我們這樣不是辦法,與其和他們‘躲貓貓’,,還不如對他們進(jìn)行有效管理,,讓他們交錢,這樣子還可以給所里創(chuàng)收,?!?/p>
潘某覺得這個辦法可行,,就沒提異議。事情定下來后,,王志軍告訴潘某:“要是有開賭場的人來找你談交錢的事,,你跟他們談就可以了,開口兩萬到三萬元,,具體看情況定,。”
潘某說,,李某等人開賭場交納罰款,都經(jīng)過王志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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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了解,,派出所所長王志軍除了犯濫用職權(quán)罪,還涉及貪污罪,、受賄罪及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