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報警稱,,在南昌市的佘山路上,,有一名女子一直在奮力向路人求救,,說是有人要強行控制她。
女子:他們要非法拘禁我,,要搶我手機,。
男子:她一個人要跑掉。
女子:那是因為路人看不下去了,,才幫了我(報警),。
求救女子名叫吳佳(化名),江西撫州人,,今年只有17歲,。她說,要拘禁她的,,就是旁邊這名黑衣男子黃成(化名),。
警察:你14歲就跟著他是吧?
女子:但是我那個時候不是自愿的,。
警察:你們結婚了吧,?
男子:沒有。
警察:沒有結婚你憑什么帶她(走),。
男子:雙方家長見面同意了的,。
女子:他和我家人說了。
警察:那是另外一回事,。你叫她父母來接她都可以,,你沒有任何權利(帶她走)。
黃成告訴民警,,他和吳佳14歲就有了婚約,,當時他們家還給了對方十萬塊錢的禮金。現在,,兩個人的孩子都已經快三歲了,,但吳佳自從來南昌打工后,似乎就不想再回這個家了,。
男子:我打她電話,,她把我拉黑名單;發(fā)她微信,,把我拉黑名單,。
警察:就是說這個事情,你光跑是沒有用的,,畢竟你們還生了小孩,。
女子:我想要和平分手。
尋找女友多日,,最后換來的卻是“分手”二字,,心灰意冷的黃成十分沮喪,。
警察:你現在可以走,但是有一點,,你一定要你大人跟人家父親聯系,。你們之間禮金的問題,可以到法院通過正當的法律渠道解決,,你這樣躲不是辦法,。
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同意坐下來好好談談,。都市頻道記者報道,。
看來,這一段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所謂“婚約”,,并不能讓二人繼續(xù)走下去了,。只希望雙方家長能夠妥善處理,千萬別讓孩子,,成了無辜的受害者,。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夠知法,、懂法,,別讓這種落后、荒唐的所謂“婚約”,,帶給下一代更多的遺憾和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