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則稱他基本上沒有任何經(jīng)濟來源,。同時,,他表示,沒有能力控制王某某,,無法掌握480多萬元的彩票款,。
另外,,公訴機關查證,潘某的妻子曾購買一輛價值29萬余元的奧迪車,,潘某作為共同還貸人,,每個月要支付4000元的車貸,認為潘某并不是沒有任何收入,。同時,,這輛奧迪車在8個月后,又以2萬5千元的價格轉賣給他人,,這一行為涉嫌故意轉移財產(chǎn),。
結果庭審三個半小時,法院擇日宣判
庭審過程中,,兩名被告人對省高院的判決書無異議,,表示愿意履行裁定,,可對判決書中部分事實有異議。兩人均認為,,那張中獎的彩票并不屬于李某某,,而是由王某某委托潘某購買。公訴人稱,,他們的辯解前后矛盾,。
昨日,庭審持續(xù)了3個小時,,直到下午1點才結束,,因案情較為復雜,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