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故意拖延還款迫使被害人違約
陳某系上海旭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籌公司)實際管理人。
2015年11月17日,,被害人張某某夫婦向旭籌公司借款50萬元,,根據(jù)旭籌公司規(guī)定,,需以房屋作抵押,、簽訂金額為80萬元的借款合同,,被害人收到80萬元轉賬后交付現(xiàn)金30萬元作為保證金,。旭籌公司假意承諾只需按期歸還實際借款50萬元及利息,。
此后,,張某某,、梁某多次聯(lián)系還款50萬元事宜遭陳某等人借口拖延,至臨近還款期限,,陳某否認收過30萬元保證金的事實,,要求被害人還款80萬元,張某某夫妻無奈于2016年5月11日支付80萬元給陳某,。
昨天,,奉賢法院作出判決:陳某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十四萬元,;其余2人分別判處3年和2年有期徒刑等。
上海高院
在法律上嚴懲 在經濟上重罰
“套路貸”犯罪的發(fā)展蔓延,,不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權益,,而且其中摻雜的暴力、威脅,、虛假訴訟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誘發(fā)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輟學、自殺,、賣房抵債等嚴重后果,,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
“今后,,上海法院將在依法從嚴懲處‘套路貸’犯罪的思想指導下,,用準、用足,、用好法律,,確保在法律上嚴懲,在經濟上重罰,?!鄙虾8咴焊痹洪L黃祥青說,。
據(jù)黃祥青介紹,上海法院將在四個方面進行“從嚴”懲治,。
第一,,定罪上從嚴?!疤茁焚J”犯罪屬于侵財類犯罪,,一般以詐騙罪定罪處罰。如果被告人在“索債”時采用了毆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或者以對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搶劫罪或者敲詐勒索罪的行為特征的,,以相關罪名定罪處罰,。對于“套路貸”犯罪行為同時構成詐騙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等多種犯罪的情況,依照刑法規(guī)定進行數(shù)罪并罰或者選擇處罰較重的罪名定罪處罰,。
第二,,犯罪數(shù)額認定上從嚴。在“套路貸”犯罪數(shù)額的認定上,,把握“套路貸”行為的犯罪本質,,將其與民間借貸區(qū)別開來,從整體上對其予以否定性評價,。被告人在借貸過程中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義收取的費用,,均納入犯罪數(shù)額予以認定。除借款人實際收到的本金外,,雙方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應計入犯罪數(shù)額,不應當從犯罪數(shù)額中扣除,。
第三,,犯罪組織認定上從嚴。對“套路貸”共同犯罪,,確有證據(jù)證明三人以上組成較為嚴密和固定的犯罪組織,,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套路貸”犯罪,,已經形成犯罪集團的,,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
第四,,量刑上從嚴,。對于“套路貸”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犯罪團伙中的主犯,,依法從重處罰,。對于有財產刑規(guī)定的,,加大財產刑的判罰力度,對供犯罪所用的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以剝奪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和條件。對于一般參與的從犯,,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量刑上區(qū)別于首要分子和主犯,從輕處罰,。
“套路貸”犯罪案件屬于新類型案件,,相關法律適用問題較多,處理難度較大,。上海高院于今年8月向全市法院下發(fā)了《關于加大審判工作力度依法嚴懲“套路貸”犯罪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認真把握“套路貸”犯罪的主要特征,準確界定“套路貸”犯罪的性質,,依法從嚴懲處“套路貸”犯罪,。(來源:新浪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