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馬戲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黃迎志當時知道這個消息后很高興,,在他看來,,這是國家對馬戲,、對民間藝人和對民間藝術的重視。
如今面臨馬戲團的停業(yè),,他非常不理解,,不是已經是“非遺”了嗎?不是應該進行保護嗎,?為什么到頭來卻是離開呢,?
他告訴澎湃新聞,“馬戲應該受到保護,,而馬戲和動物園之間又是高度契合的,,所以我不會搬,我還要演下去,?!?/p>
同時,動物園方面的態(tài)度也非常堅決,,“如今市民更愿意看到動物們更加貼近自然的生活方式,,園區(qū)對動物觀賞區(qū)做了改建,動物生活條件更好了,,也能充分展示它們本來的生活習性,,而馬戲這種人為展示的方式已經不適合了。現在馬戲團這塊地,,我們也有了規(guī)劃方案,,以后要用作科普教育,目前還在跟馬戲團協(xié)商,,希望他們盡早搬離?!?/p>